广西:化验室通用类仪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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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6-03-30 17:35:0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4-18 | 开标时间 | 2016-05-06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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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拟定于2016年5月6日进行化验室通用类仪器设备公开招标项目(寻源单号:S2130220160300008)。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具体要求以正式文件为准:
广州技术研发中心:工程项目-机械设备-化验室通用类仪器设备1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报名单位需具备的资质或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均为合格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业绩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在国内外有成功运行先例,有代理招标同类实验室国产设备,单品单价金额达15万元及以上5个中标项目。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查阅标书,并参与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在招标平台报名,时间为:门户公告7个自然日,按系统自动截止,并在提供相关的投标资格审查资料。
5、资格预审结果拟于报名截止后在供应商门户公示,请注意查看。
6、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网上递交)、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缴纳投标保证金(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系统默认不开标)。
7、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在通过网上招采平台在线向招标方提出疑问,招标方将予以线上答疑。
8、标书费:本次招标标书费为人民币800元,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请在收到资格预审结果后,次日内交纳标书费,
投标人须以转账形式汇款至招标方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底单扫描发至招标邮箱,并经招标方确认后方可查阅并下载招标文件。
9、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于2016年4月18日17:30(北京时间)前汇款至招标方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底单扫描发至邮箱,并带至开标现场确认。
10、投标人须于2016年5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方的网上招采平台,并进行网上报价,在开标当天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
1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招标公司运营部会议室。
12、招标人仅作为建设单位在本次招标工作中的统一联络人和协调人,不承担本次招标以及招标结束后投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三、报名须知:
1、本采购项目对报名单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单位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所需提供文件请查看附录的资格预审文件列表。资格预审结果将发布在招标平台,请各报名单位及时登录关注。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标书费,并在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2、报名单位须在招标平台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03月23日至2016年03月30日
3、本采购项目标书费为800元整,售后不退,请于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后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