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季度耐磨材料等废旧物资联合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6-03-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四川省巴中市
发布时间 2016-03-21 10:04:49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3-23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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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公司二〇一六年一季度废旧物资招标工作即将于3月中旬开展,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出售渠道,提高出售质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议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废耐磨材料、废铁、废油、废油桶、废电瓶、废旧轮胎。

2、出售数量:以实际过磅出售及实际点数数量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有废旧物资回收资质材料及良好的资信;

2、有厂家回收证明材料。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经2015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上述四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红色公章。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注意的事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3日前到招标公司供应处登记报名,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或按上述规定时间与供应处联系,并将报名材料递交或邮寄至供应处,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废旧物资投标厂家的资格需经招标专业组评审或现场调研来确定,通过资格评审的厂家可凭邀请函参与投标。

2、投标费用:投标人需交付50元领取标书,且投标人需承担所有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该费用由财务处收取,作为招标书招标清单工本费。

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送达投标书前,应向招标人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未中标且遵守投标规定的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截止日后,根据投标人退款申请在1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收购结束后,根据投标人退款申请在15日内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