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铁十五局格库铁路新疆自购水泥10.2万吨

发布时间: 2016-03-0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6-03-01 10:49:55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3-04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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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自购物资水泥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5号)文件批准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213号)批复了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初步设计,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采购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经理部,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对已具备采购条件的水泥进行公开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东南部,地处新疆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境内。新疆段线路东起青海省茫崖石棉矿,进入新疆境内线路穿越阿尔金山,先后经过巴什考供、米兰、若羌、铁干里克、尉犁,西抵库尔勒市(省区界DK508+600~南疆K456+894),正线长度约708.182公里。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单线。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6‰,茫崖湖至米兰1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1200米、困难800米。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HX系列。牵引质量:40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双机880米。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2.2采购范围、内容及包件划分:见采购公告附表1。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生产商具有生产拟投入本项目物资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生产拟投入本项目物资稳定运行三年及以上;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对拟投入本项目物资包件的唯一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2013年-2015年)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同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物资开标日期前一年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如申请人无“拟投入本项目物资开标日期前一年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可在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延期递交申请,采购人可视情况延长申请文件编制时间不超过35日,供申请人向相关检测机构提供产品检验。注:水泥产品的检验周期为28天)

5)供货业绩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物资在近三年内具有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个合同,附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

a.代理商参与本次采购,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采购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b.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及上级总公司所属企业不得参与。

8)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4日,每日上午9:30时至 12:30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库尔勒市友好路城和家园42号安置小区门面房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报名表、产品检测报告、供货业绩及证明文件原件购买采购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采购人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申请人递交文件。

4.2采购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售,售价详见采购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购买须知:申请人须在购买采购文件前将采购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所购文件的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不接收个人汇款)。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

5.2递交地点:乌鲁木齐新市区新体巷二宫体育馆五环运动员之家酒店一楼会议室

5.3截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10时30分。

申请文件须于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采购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7. 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黄禄元

电 话:18509989956

7.2采购代理机构: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西影路2号

联系人:肖海潮

电 话: 18742860037 邮 箱:1971826193@qq.com

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西影路支行 账 号:293880012610002

附表1: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自购物资一览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采购人 采购文件售价(元) 备注
SN01 水泥 52.5低碱 10000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经理部 1000
42.5普硅 1000
42.5低碱 40000
SN02 水泥 52.5低碱 10000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铁路新疆S4标项目经理部 1000
42.5普硅 1000
42.5低碱 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