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橡胶护舷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江苏省南通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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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6-02-02 10:46:29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2-06 | 开标时间 | 1901-12-14 04:4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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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招标公司拟对码头扩建工程橡胶护舷进行公开招议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现将招标信息发布如下:
一、本次招议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拱形橡胶护舷(HG/T2866-2003)。
2、交货地点:公司工地。
3、采购数量:约240套。
4、合同期限:自2016年03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须为橡胶护舷专业生产单位,招标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调研核实。
2、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供货周期、服务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生产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31日至2016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生产许可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套1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至招标人财务处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发售地点:招标公司财务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17时30分前。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27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招标公司财务处。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要确保在2016年2月26日16:00前汇入我公司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见下),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截止日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供货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报名有效期限:2016年2月6日17:00前,本招议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