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磨煤机中铬钢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江苏省 | 苏州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6-01-08
投标截止:
2016-01-12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磨煤机用中铬钢球,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磨煤机用中铬钢球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是磨煤机用中铬钢球。

磨煤机用中铬钢球45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单位必须有生产场所或商贸一体化产销以及电厂业绩,成立3年以上,年生产磨煤机用中铬钢球能力不低于1000吨(提供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具有运输保供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4、提供业绩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提供经营、制造、试验等专业人员和设备情况。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2日(不含节假日、休息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公司1901室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若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电话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形式汇人招标代理账号,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请务必在电汇单的附言中注明“招标编号”及汇款用途“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招标代理公司三楼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