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杭州千岛湖项目部采购水泥10万吨

发布时间: 2015-12-0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发布时间 2015-12-07 13:25:39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5-12-11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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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杭州千岛湖配水工程施工1标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工程概况

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从千岛湖淳安县境内取水,通过输水隧洞将水引至杭州市余杭区闲林水库,为下游原水输水工程提供优质千岛湖水,同时在输水线路途中向建德市、桐庐县及富阳市部分区域供水。

我公司承建标段范围为进水口及金竹牌支洞控制段~石毛畈支洞控制段,位于淳安县境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千岛湖进水口、进水口对外交通、桩号 0+000m ~ 7+100m 段输水隧洞、金竹牌支洞(流量计交通洞)及洞口管理房结构和交通道路、石毛畈支洞(检修交通洞)和交通道路等土建工程。该工程距淳安县城20公里,紧邻303省道和S32高速,交通便捷。

2. 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散装水泥 P.O.42.5R 20500
2 袋装水泥 P.O.42.5R 200
3 散装水泥 P.O.42.5 75500
4 袋装水泥 P.O.42.5 500
5 散装水泥 P.C.32.5 3000
6 袋装水泥 P.C.32.5 300
备注;本表中数量仅为设计估算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 资金来源:业主结算工程款。

4. 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必须为葛洲坝集团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

(2)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两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4)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体系证书,获得所在地区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或产品质量监督免检证书等;产品生产厂商(包括代理供应商对应的厂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年产量不得低于200万吨。

(5)代理商必须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须有应急供货的能力。应急供货能力必须达 到投标的“月保证供货量”,并考虑必要的调峰能力以确保项目的需要。执行本项目供货各个环节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项目供货的经验。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投递一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于2015年 月 日网上查询中国葛洲坝集团集中采购工作平台(网址:http://cgpt.cggc.cn/index.do),用其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中国葛洲坝集团集中采购交易界面,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葛洲坝集团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cgpt.cggc.cn/index.do),投标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要求扫描后上传。同时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邮寄或送达: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54号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601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葛洲坝集团集中采购工作平台(网址:http://cgpt.cggc.cn/index.do)上发布。上述网站为本招标公告的合法发布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54号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卓君 联系电话:0717-6716675

使用单位: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千岛湖配水工程施工1标项目部

联 系 人: 黄海涛 联系电话:15183710910

温 馨 提 示

杭州千岛湖配水工程施工1标段水泥招标各投标人在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应考虑网络、网速等因素,提前完成资料的上传。在资料上传完毕点“投标”按键后,请检查上传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1.招标文件的变更、答疑及澄清均通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适时登录平台后关注招标人发布的关于招标项目的最新信息,投标人因疏忽没接收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变更、答疑及澄清,由此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变更、答疑及澄清资料的查看应通过招标正文上方“招标变更”、“招标答疑”、“招标澄清”等操作窗口进行操作、查看。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