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项目采购水泥16.9万吨

发布时间: 2015-11-1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 2015-11-17 14:23:42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5-11-21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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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简阳至蒲江段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改委以《关于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简阳至蒲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3〕1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建四川简蒲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受该项目各标段施工单位委托,中铁物资集团西南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负责该项目部分集采物资的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受招标人委托,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路面施工用沥青、水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简阳至蒲江段项目是《四川省高速公路路网布局规划》(2011.01)成都平原城市群的城际交通网络“蒲江—彭山—简阳—中江”、“德阳—都江堰—丹棱—青神—井研”组成的环线高速公路中的南段,从成都天府新区南侧外缘通过。路线起于简阳市禾丰镇K182+500 (与成安渝高速K58+200相交),与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东段“德阳至简阳段”对接,并与成安渝高速形成十字枢纽互通,止于蒲江县天华镇(K310+203)与西段“蒲江至都江堰段”高速公路对接,设十字枢纽互通(成雅高速K1875+600相交处),路线全长125.956km。本项目建设工期3年,建设投资约155.11亿元。

主要工程数量包括土石方挖方量1366.42万立方米,填方量1500.87万立方米;路面468.2万平方米;涵洞154道,人行天桥和渡槽55座;特大桥3682.5米/2座,大中桥27989.59米/193座;长隧道4268.5米/2座,中短隧道428米/1座,隧道合计4696.5米/3座;通道暗板桥435米/48座,分离式立体交叉988米/12座,互通式立交17座(其中枢纽5处);停车区服务区各两处;设置匝道收费站12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房建面积37000m2;公路用地总计约17126亩。全路线桥隧比例为25.93%。

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沥青砼路面。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全线共设置17处互通式立交,全线桥隧比例16.58%。主线及枢纽互通匝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形式采用:4厘米(改性沥青玛蹄脂混合料SMA-13)+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AC-20C)+8厘米(中粒式沥青 混凝土 AC-20C)+1厘米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3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级配碎石,结构层厚度90厘米。

2.2招标内容

沥青、水泥。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沥青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吨。沥青生产商为内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商为外资企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品牌唯一授权函,且其所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本条关于生产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代理商为进口沥青代理商,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国家许可的合法沥青进口资格、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且获得沥青生产商或中国销售公司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为生产商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②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③企业的现金流表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④近三年(2012至2014)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30000万元以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证书持续有效。若为代理商,则需要同时提供授权生产商和代理商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产品须具有2013年至2015年每年一份的交通运输部所认证的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部门、单位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招标物资供货业绩,2012年至今,提供至少每年一份的供货业绩且至少有一个单个合同数量不少于1万吨。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至今沥青招标物资在国内公路上供货业绩达20万吨以上,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的证明材料(在投标书中需提交相关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存在合同履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提供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应完毕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

①沥青存储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存储场地和设备,要求投标人在距离以简蒲高速项目所投标段拌合站为中心的300公里范围内自有或租赁不低于1万吨库容及改性加工设备,SBS改性沥青日生产能力1000吨以上,招标人不接受现场改性加工。供应商日运输能力不低于500吨。要求提供沥青库相关文件(所有权证、租赁协议或租赁意向协议)及运输能力相关证明。


②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同-一包件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③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

④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对多个包件投标。同一投标人在基质沥青投标中中标不得超过2个包件,在改性沥青投标中只能中标1个包件。同一品牌在基质沥青投标中中标不超过2个包件,在改性沥青投标中只能中标1个包件。

3.1.2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和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干法旋窑日产水泥熟料2500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如为代理商投标,则其所代理投标产品生产商也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保持持续有效;投标产品具有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每年一份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招标物资供货业绩。2013年至2015年,至少每年一份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无不良信誉,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的证明材料(在投标书中需提交相关文件)。

(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履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需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

①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只能代理唯一授权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且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包件中生产商只限对一家代理商进行授权,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在水泥物资投标中,同一代理商投标人中标不得超过2个包件,同一品牌中标不得超过2个包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3.3本项目要求中标商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2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北五层7507室,派代表持单位证明信、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各一份以现金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如需电子版招标文件请自备存储设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应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请将单位证明信、身份证明及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汇款凭证(汇款账户见公告7.2项)资料传真至010-51881650,确认后发售。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单中的包件号为准。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8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148号成营饭店(具体会议室见饭店水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铁物资集团西南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1号金牛万达广场SOHO C座

联系人:李姜山 罗银林

联系电话:18828093177 13981861680

传真:028-87680779

邮箱:ztwzxncg@126.com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系人:翟大明 赵威

联系电话:18911268095 18600285088 010-51881649

传真:010-51881650

邮箱:zhaidaming@crmg.cn

户 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账 号:110060779018150040755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包件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基质沥青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LQ01 t 6800 2000 JPLM-4标
2 基质沥青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LQ02 t 6000 2000 JPLM-3标
3 基质沥青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LQ03 t 7500 2000 JPLM-2标
4 基质沥青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LQ04 t 9100 2000 JPLM-1标
5 改性沥青 SBS LQ05 t 11000 2000 JPLM-4标
6 改性沥青 SBS LQ06 t 12000 2000 JPLM-3标
7 改性沥青 SBS LQ07 t 15000 2000 JPLM-2标
8 改性沥青 SBS LQ08 t 15800 2000 JPLM-1标
9 水泥 P·C32.5散装(缓凝型) SN01 t 50000 1000 JPLM-1标
10 水泥 P·C32.5散装(缓凝型) SN02 t 18000 1000 JPLM-2标
11 水泥 P·C32.5散装(缓凝型) SN03 t 28000 1000 JPLM-2标
12 水泥 P·C32.5散装(缓凝型) SN04 t 32000 1000 JPLM-3标
13 水泥 P·C32.5散装(缓凝型) SN05 t 41000 1000 JPLM-4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