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国电建水电七局资中城北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水泥采购32504吨

招标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5-11-09
投标截止:
2015-12-01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中城北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 已由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资发改〔2013〕3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中县兴民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中城北水资源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使用的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水电七局资中城北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城城北区域,城北管道施工区域设有施工便道作为施工物资运输通道,交通状况较好,距成都160公里,距离重庆220公里,成渝铁路、资威公路、321国道和成渝高速公路贯穿全境。该工程施工工期为暂定2年,工程包括水库联网输水工程、城区水厂改扩建工程、水利调度监测中心和城北水系整治及沿河道路四个子项目。

2.2招标内容:水泥,供货期为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具体数量、包件划分等(见下表)。

序号 包件 物资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招标数量 备注
1 C-ZSN 袋装水泥 P.O42.5 10140.00  
2 散装水泥 P.O42.5 22364.00  
  合计     32504.00  

说明: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拥有日产熟料2500吨及以上干法旋窑生产线。

(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厂商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供货业绩要求:代理商具有2013至2015年期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投代理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履约情况证明资料应出自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单位。

(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本次招标同意生产商可同时向2家(含)以内的代理商授权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认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按此规定方能正确获取到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前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5年11月09日至2015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按商务平台网站及4.2要求上传文件,在商务平台网站中在线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机构联系电话:028-83370182)是否成功报名。如遇网上报名困难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4.2商务平台网站报名上传文件要求:

(1)上传委托人授权的授权证明扫描文件,统一授权证明格式自行下载。注:被授权人为今后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遗,直至参加投标、开标会、评标澄清的联系人。如有变更务必在商务平台网站修改。

(2)本次上传资格证明:投标申请表、被授权身份证明、代理商和制造厂营业执照复印件、制造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前述资格文件盖投标人公章后,务必扫描到一个文件中上传,(如pdf等,不接受压缩包文件)。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仅做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初审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文件仍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编制提交,其真实性、符合性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4.3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1)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一:银行汇款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方能进行汇款。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且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6:00前到账,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3)招标文件支付银行信息(注意:非投标保证金支付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第二支行

银行账号:5100 1426 2080 5085 5475

汇款备注: C-ZSN 标书款。(未按此备注汇款的,视为无效汇款。)

(4)凡是未联系招标机构进行报名确认擅自汇款的,且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视为无效汇款,且不予退还费用。

(5)支付方式二:现场现金购买方式,在完成“4.1条、4.2条”步骤后,请于2015年11月09日至2015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国际酒店第4楼层405室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购买。

4.4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投标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2月01日9时00 分至 2015 年12月01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国际酒店第10楼层1019号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一包一投,不得拆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及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 ec.powerchina.cn)发布信息。

7. 联系方式

7.1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解放路二段329号明珠国际酒店405室

邮政编码:61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28-83370182

7.2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中城北水资源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永兴路6号

联 系 人:梅先生、王先生

电话:18030828508、028-87912118

邮箱:44590185@qq.com

7.3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限公司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337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