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泥窑配套处置盘县城市生活垃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贵州省贵阳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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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5-08-27 13:29:1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09-02 | 开标时间 | 1901-12-14 04:4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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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ZGC-2015-38
招标代理公司受招标公司的委托,对“公司利用水泥窑配套处置盘县城市生活垃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已落实。
一、招标范围:利用水泥窑配套处置盘县城市生活垃圾项目EPC总承包,从项目基础设计(含专篇编制、概算编制)开始到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考核、达标达产、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对招标人生产人员的培训和培训教材的编制以及相关操作手册的编制。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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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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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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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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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利用水泥窑配套处置盘县城市生活垃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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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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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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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期:275日历天(其中可燃物不可燃物接纳系统及旁路放风系统12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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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资格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建材行业甲级、环境工程设计治理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每天早上9: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时务必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请按下述招标代理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等内容发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确认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要求邮购方。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招标代理公司
五、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招标代理公司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