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5年度熟料运输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8-2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福建省南平市
发布时间 2015-08-26 09:41:4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5-09-04 开标时间 2015-09-10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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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公司拟对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09月30日熟料运输业务进行公开招标,为做好熟料运输保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选择具备经营能力较好、运输资质合格、保供和服务能力较强的运输保供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运输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散装熟料汽车运输

2、招标对象、数量:

货物名称 货物来源地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数量(万吨) 单次最大承运量(吨)
熟料 指定 汽车(侧翻自卸车) 招标公司 约15万 1250
(注:1、具体数量以实际发运量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公路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并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运输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税率为11%的运输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2、本次招标活动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大型散装货物运输保供的经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强大的保供能力(要求车型为侧翻自卸车),且在以往运输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投标运输单位必须列出用于对该熟料保供的运输车辆的基本信息(车号、载重吨位等),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挂靠车辆须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填报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运输费用为交货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实行油价联动机制,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燃油价格每涨、跌100元/吨(燃油基准价以签订的时间价格为准),运价涨、跌0.25元/吨,除此之外,运输单位不得以其他理由向招标方提高运输费用标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30日至2015年09月04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套100元。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或银行转账至招标人财务处。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发售地点:招标公司财务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09月10日上午12时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9月10日12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09月10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招标公司财务处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2015年09月09日17时00分前汇入招标人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五、道路现场勘察

1、为准确了解运输道路等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道路实际勘察,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道路勘察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道路勘察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道路勘察,并出具道路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