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水泥混凝土搅拌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
陕西省 | 西安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5-08-20
投标截止:
2015-08-23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正文内容

招标组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对招标公司景洪市橄榄坝至景哈乡澜沧江大桥项目设备及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生产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景洪市橄榄坝至景哈乡澜沧江大桥项目

2、招标编号:二公二物20150820

3、招标内容:混凝土搅拌站90方/小时,2套

4、招标范围

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以及现场设备安装指导、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及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补充供货。 

5、供货时间:2015年9月10日之前将所招标设备运送到供货地点

6、供货地点:景洪市橄榄坝至景哈乡澜沧江大桥项目(澜沧江两侧各一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生产企业或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合法经销商。

2、有完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环境认证体系、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售后服务。

4、具备国家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相同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国际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报告,产品经过工程验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经验,提供近三年相同设备型号的供货业绩。

6、投标人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技术性能优良、产品质量上乘可靠、价格合理、供货准时、服务周到的产品。

7、投标人法人代表只允许授权一个委托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事宜。

8、投标人应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设备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8月23日在招标平台的供应商门户登陆后获取,且在线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未在信息平台中回函的将视为弃标;如未注册的单位需注册审核后才能登陆。

2、招标文件按包件收费,单个包件标书费用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递交标书时缴款,招标公司开具财务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和现场递交相结合同步投标的形式。

(1)网上递交:2015年8月28日上午15:00之前(北京时间)通过招标平台的供应商门户登陆后上传递交。

(2)现场递交:现场递交时间:2015年8月28日上午15:00之前(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8日上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招标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