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烟气脱硝余热锅炉改造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辽宁省锦州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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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5-04-23 12:03:1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04-28 | 开标时间 | 2015-05-13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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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SH-WZ-GKZB2015-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催化烟气脱硝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设备名称:余热锅炉改造设备(详见设备表)。
2、技术要求:详见设备表。
3、招标范围:详见设备表。
4、交货地点:招标公司物资仓储库。
5、供货周期:接中标通知书后6个月内到货。
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含运杂费)。
7、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卖方提供全额发票付合同价款6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合同价款30%;质量保证金10%。
8、服务要求:售后服务4小时内响应最迟48小时内到现场。
9、其他:最高投标限价275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设计、制造资质;具有至少两台在100万吨/年以上催化装置采用SCR法脱硝技术余热锅炉改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在招标公司厂外商务楼604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资质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公司厂外商务楼6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现金(电汇、转账等)。形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转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5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招标公司厂外商务楼6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