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空气压缩机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辽宁省鞍山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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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5-03-13 10:57:16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03-20 | 开标时间 | 1901-12-14 04:4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相关产品 |
招标编号:GSJ091503001
招标编码:CBL_20150312_13404767
开标时间:2015-04-06
招标代理公司受招标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委托,对公司线材厂空压站改造工程空气压缩机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招标编号:GSJ091503001
项目名称:无油变频螺杆空压机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招标公司线材厂空压站改造工程无油变频螺杆空压机招标采购,数量1台(参数详见技术要求)
项目要求
1、招标公司线材厂申报的无油变频螺杆空压机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需要技术交流,待明确相关技术参数后签订协议。
2、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45天。
3、运输方式:汽运,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4、送货地址:招标公司线材厂现场。
5、付款方式描述:货到验收合格并取得全额发票后第六个月付款
二、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2)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制造、质量、成本、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生产型企业)或资金、渠道、供货和服务优势(贸易型企业)。同时具备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3)获得本项目相应的产品、行业、服务认证、许可和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优势。
(4)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如投标方为代理商,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应具备所报品牌厂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委托。
(8)投标方需指定经过授权的维修商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服务、维修(质保期外维修费用另计)。维修商更换的备件必须是原厂备件,同时保证在设备出现问题时及时到场。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认证证书、行业许可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贸易型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原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概况。
(6)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7)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购买
1、投标人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于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7:00,到招标代理公司412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6日9:00时,地点为招标代理公司412室。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