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磨煤机钢球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河北省邢台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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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5-02-13 09:41:45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02-17 | 开标时间 | 2015-03-0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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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CT-15220106
招标编码:CBL_20150126_12712370
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磨煤机钢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10、#11机组磨煤机钢球采购,全年预计需用量300吨,最终以招标人实际用量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要求:中标人负责钢球的运输、装填、分拣、保管等相关事宜,接到招标人加球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具备加球条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磨煤机钢球制造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业绩要求: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个300MW及以上机组电厂磨煤机钢球供货及服务投运业绩;
3、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4、2011年至今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内容
(1)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所有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
(3)企业业绩证明资料(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及业主证明等,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等)。
以上资料作为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3、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方式
(1)请以传真方式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等相关信息,并注明“国泰钢球采购”主题)。
(2)上述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的详细信息(word版本)、资格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该文件须于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请注明 “XX钢球采购”字样(邮件主题)。
4、向提交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暂定为2015年3月4日10时0分,地点指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