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生产服务委托运营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01-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5-01-23 17:20:5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5-01-29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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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计划于2015年6月投产。公司为一家合资公司,现在中国国内进行公开招标。公司对该项目的委托运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生产服务委托运营招标

2、项目工艺特点与主机设备简介:原料预均化与堆取方式为:分层堆料,桥式刮板取料机取料,堆料机能力为900t/h,取料机能力为400t/h,生料粉磨设备采用 :三风机立磨系统,熟料煅烧设备为: 五级旋风预热器和在线分解炉,回转窑4X60米,斜度4%,篦冷机为第三代推动式冷却机,产量2500t/d,有效面积65.88平米,水泥粉磨设备采用:由规格为Φ1600×1200mm辊压机和规格为Φ4.0×13m圈流水泥磨组成的联合粉磨系统 ,水泥包装采用: 三台八嘴回转式包装机。

3、委托运营方式:拟实行熟料、水泥生产、管理及设备保障,全员、全过程总包干承包。

4、承包费考核计算方式:根据月生产水泥、熟料量,实施以质计量考核方式(即:根据云南省建筑材料质量检验研究院的对比结果对应自检日样进行数据修正后依据以下要求进行计量考核(送检样品由业主方随机抽取送检)。A.出厂不合格品实施加倍否产并追究损失;b.生产的熟料3天抗压强度≤20Mpa或28天压强度≤50Mpa当天全部否产;c.生产的熟料3天抗压强度达到≥20Mpa但≤28Mpa或28天压强度≥50Mpa但≤58Mpa当天产量半否,按当日产量的50%计量结算。D.满足质量要求的产品100%结算,e.所有水泥、熟料产量需经过依据出厂数据及月盘点结果校正并得到业主方认可。)

5、承包费支付方式:当月支付80%,一年结清一次。

6、生产服务范围与内容:

(1)石灰石破碎及输送至厂区内石灰石预均化堆场、厂内供水、供电系统、原燃材料破碎到水泥包装、散装装车等整条生产线的生产组织、设备操作、质量控制等相关水泥生产环节的运营管理及设备保障。

(2)负责组织、实施完成企业计划性和非计划性设备、设施检修

(设备的大、中修工作由生产服务方提交方案,经业主方确认后由生产服务方组织实施,相关材料费用由业主方承担;每年视生产需要可计划安排2次中修,一次大修,检修工期中修8天以内,大修约为20天以内)

(3)水泥厂厂区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绿化维护、(不包括安全保卫运营和管理);生活设施(宿舍、办公楼、食堂等)运营和管理;

(4)总降以外供电系统、矿山开采及破碎前运输、所有原燃材料进厂、水泥销售由业主方负责;生产服务方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原燃材料采购计划,并及时实施进厂原料质量检验,提交检验报告。

(5)如需实施技术改造,生产服务方需及时提出原因、计划和方案供业主选择实施;

(6)备品备件、生产消耗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由业主方负责采购、管理和发放;生产服务方需适时检查备件、备品库存情况,对库存不足的提前一个月提出备品备件、生产消耗品采购物资计划;计划应明确品名、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要求并对业主方按计划采购的物资实行验收。

(7)生活用品由生产服务方承担;

(8)负责化验室运营管理工作,熟悉水泥ASTM 标准及检验流程;能严格按照老挝当地市场要求执行的水泥标准实施生产全过程质量检验、控制,使其满足生产和产品销售市场要求。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水泥企业合格化验室标准要求。

(9)负责依据所执行的水泥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并使体系得到有效运行;

(10)负责提出、制定各项、各期 (周、月、季、年)生产计划,并报业主批准后实施,努力完成计划;生产过程中需认真建立各种、类生产台账;设计和准备所有必要的记录表单和格式,准确及时记录生产运行参数;及时总结生产,并提交月、季、年生产、质量运行总结报告交业主,总结中应对生产中存在、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并努力实施整改,不断优化、提高生产运行结果。(提交的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消耗、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工厂操作改进的建议、核心设备的维修记录和历史、操作和维修计划、质量控制、安全(包括安全统计)和环境、详尽分项分析、事故分析和反馈,并就本月的运行和其它问题向业主代表进行陈述。)

(11)负责以上各项生产及生产服务涉及相关人员聘用、管理、培训工作

(12)负责进行本水泥厂完工验收与移交工作。

(13)按照老挝当地劳动法规定负责当地操作工人、技术工人的招聘,签定劳动合同和相关培训工作,并负责发放薪酬;

老挝《劳动法》第68条的规定如下:

在制定员工使用计划的过程中,用工单位有义务优先使用老挝员工,但是不能找够足够的老挝员工,也有权利申请使用外国员工。

用工单位需按以下的规定来执行外国员工的使用比例:

(a)对于体力方面的特殊员工,外国员工占老挝员工的15%

(b)对于脑力方面的特殊员工,外国员工占老挝员工的25%

5年以下的政府大项目、优先项目,根据项目方和政府的合同来使用外国员工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外国员工工作期限为2年,可续期2年,最长不能超过4年,超过4年者不予批准工作证、居住证和工作签证,间隔2年后才可再申请。

(14)提供有经验、能胜任工作的职工团队,确保生产及时达产达标并在合同期间达到约定的参数要求。

(15)履行操作和维修范围内的服务,采用计划、组织、执行、跟踪和评估的检修程序,利用维修和大修以及计划性停产等步骤来确保工厂的设备、设施、人力、物资达到最大程度利用。

(16)依据老挝国家要求执行的出厂水泥标准,严格组织水泥生产,确保所有的出厂水泥产品合格,并提供相应的销售产品质量服务,解决产品销售和使用过程的质量问题。

(17)及时制定操作规程、维修程序等文件,并报业主,同时严格执行,以使生产得到有效控制。

(18)所有的由业主提供的设备,材料,供货和设施,包括生产服务方购买但由业主承担费用的,都将是属于业主的财产并应加以标记。

三、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主动服从招标方监督管理与要求,服从招标人生产安排、确保产、供、销顺畅。

(2)接受、遵守老挝和中国法律、法规要求

(3)所提供的团队具有良好的合作、敬业精神

(4)提供足够的有经验、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机、电、工艺主管、窑、磨机机操作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及10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5)接受以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水泥、熟料质量月检验结果进行对比评价考核的要求

(6)严格执行老挝国家所采用的水泥标准(如ASTM 标准),对出厂水泥质量全面负责。

(7)对生产设备、设施、人员安全全面负责

(8)在合同期内达到约定的各项生产指标要求,并具有不断优化、提升的能力。

(9)依据本文件相关各项要求提供生产保障措施与计划

(10)明确提出合格产品吨承包包干费用报价,该报价应在明确综合水泥吨总包干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水泥制备(熟料库底—装车)吨承包费用、熟料制备(原料进厂—熟料库底)吨承包费用两项。

(11)提出承担因承包方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造成招标人损失时的赔偿措施与计划保证

(12)服务承诺:满足招标人所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四、生产服务指标要求

1、水泥、熟料质量指标:

以下指标的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执行中国现行相关标准(见合同第4条),样品取、留制度及检验频次执行中国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要求。

产品质量指标名称 产品质量指标要求值
水泥熟料月平均抗压强度 R3d≥28MPa R28d≥58Mpa


出厂水泥质量合格率 100%
袋装水泥袋重合格率 100%
漏检率 0%
商品熟料产品合格率 100%

2、主要设备与消耗生产考核指标要求:

类别 可比熟料综合标准煤耗(Kg/t) 水泥可比综合电耗(Kw.h/t) 设备完好率(%) 主机设备运转率(%) 年熟料产量(万吨) 熟料耐火材指标 年水泥产量(万吨 可比熟料综合平均热耗
指标 ≤107


≤90


主机≥100

辅机≥95

窑:>85

磨:>90

包装:>95

≥77.5 <0.12kg/t ≥100, <3140千焦每公斤


备注

月考核指标分试生产期(3个月),达标达产期(3个月),正常生成期三个阶段,对前两阶段的考核指标可进行适当协商调整。


五、合同期限与解除

1、委托运营管理期限为8年,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合作情况本着合作共赢的思想视市场及生产环境条件变化续签。续签时,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动情况对委托服务价及其他条款协商进行调整。

2、合同期内承包方如出现以下情况将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业主方要求、不接受业主方监督管理;

(2)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业主方名誉和形象损害;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业主方较大财产损失,但又不承担赔偿责任;

(4)发生出厂水泥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业主方较大经济损失;

(5)管理或技术力量不到位导致在合同期内不能达产达标;

(6)生产、检验、取样过程弄虚作假;

(7)合同期满续签时双方无法协商一致;

(8)发生盗窃招标人财、物行为。

(9)严重违反本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又不及时整改到位的情况。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及信誉

(1)投标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具有提供水泥生产线技术服务的相关资格,拥有水泥生产线运行的专业团队。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金实力雄厚,有较强的抗财务风险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11-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财务报表显示无亏损。

(3)公司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1-2013)承接过类似项目两个及两个以上,并具备国外类似服务经验。

(4)项目负责人:具有同等规模以上水泥厂生产运营管理经验,附业绩表。

(6)承担过的项目质量情况:承诺企业2011年以来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死亡事故(提供承诺书)。

(7)企业成立至今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严重违法行为。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月23日至 2015年1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类似项目业绩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2、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单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需按要求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大厅。

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网站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5年2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