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颗粒料振动筛招标公告

招标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4-12-31
投标截止:
2015-01-16
开标时间:
2015-01-20
正文内容

招标编号:0747-1460SITCD070

招标编码:CBL_20141230_168177904

开标时间:2015-01-20

招标代理公司受招标公司委托,对其项目金属镁装置区脱水区域颗粒料振动筛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一、招标内容

颗粒料振动筛6台(包括湿颗粒料振动筛4台,无水颗粒料振动筛2台)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IV-8-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并提供制造商生产、设计、制造、实施能力的说明(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或等值货币,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注册资本为外币的将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折算;

3、投标人须提供2009年至今,与本次招标货物相同或类似型号/规格的销售业绩合同至少3个,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约时间证明页、货物型号/规格证明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格式见招标文件(业绩清单须与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一一对应);

4、投标人须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其开立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以证明其银行资信状况,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投标货物质量保证的承诺书,承诺其提供的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自质量保修期满之日起算)为货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承诺书相关内容见招标文件(复印件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12月30日起至2015年1月16日,每天(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1:00-4:30时(北京时间)。

2、网络招标文件销售:登陆招标代理网站,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100.00元,如不需邮寄请到指定地点领取),未在招标代理公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

2、开标仪式定于2015年1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举行,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开标仪式),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