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环保设备资产转让及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4-11-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
发布时间 2014-11-24 17:19:46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4-11-30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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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编码:CBL_20141124_11753095

业主公司2×300MW机组环保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期装机容量为2×300MW,配套上海锅炉厂生产的SG-1065/17.5-M4505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锅筒、自然循环、平衡通风循环硫化床锅炉,除尘器采用浙江菲达环保生产的电袋除尘器。炉后脱硫采用武汉凯迪安装的湿法石灰石脱硫工艺。机组于2012年5月投产发电。为满足国家最新环保超低排放标准(执行燃气轮机排放标准),对2台锅炉进行脱硝改造、脱硫塔提效改造以及脱硫吸收塔后预留增加湿式电除尘位置进行除尘提效改造;改造后在现有煤种情况下要求达到燃气轮机排放标准。

现有环保资产转让,环保设备为:脱硫,袋式除尘器;

机组投运时间:2012年5月;

特许经营盈利模式:每月上网电价返还;

特许经营时间:20年

二、招标编号和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HFDL-14056

项目名称:2×300MW机组环保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

招标范围:环保超低排放改造融资、建设、运营、移交BOT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伍仟万元人民币 。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环保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管(除尘脱硫脱硝)甲级、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与本项目类似脱硫、脱硝EP(EPC)的总承包3家以上成功投运的业绩,且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5、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承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财务状况良好。

四、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相关资料:

时间: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1月30日每日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表:由投标单位自制,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全称、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详细的报名信息(加盖公章)。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所有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2、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代码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7、银行资信证明及信用等级、财务状况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8、近三年相关业绩(加盖公章)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