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锅炉扩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
辽宁省 | 盘锦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4-09-24
投标截止:
2014-09-29
开标时间:
2014-10-15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公司锅炉扩建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计划工期:2014年10月25日开工至2015年12月31日竣工,共计433日历天。

2、招标范围:锦锅炉扩建工程410t/h锅炉一台及配套附属设施(不含脱硫系统、烟囱),即热力系统、燃烧系统、锅炉点火助燃系统、电气部分、热工控制及测量仪表、运煤系统、除灰渣系统、采暖通风及空调、供水系统、热电厂有关的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脱硝系统等土建施工及设备仪电安装,分系统调试,配合整套启动试运行,具体见图纸及设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请于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到招标公司招标管理部登记确认,登记确认后投标人可到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投标报名。登记时请各家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须具备(电力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3: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投标报名时请各家投标单位携带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5款要求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所投标项目报价的1.8~2%,但最高不得超过捌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缴费并获取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3、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提供邮寄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0月15日,上午9时00分,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