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四公司秦汉新城渭河湿地公园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水电十五局根据秦汉新城渭河湿地公园一期PPP项目彩色透水混凝土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招标,现邀请供应商投标报价。
一、货物品牌、规格型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招标数量 |
1 | 彩色透水混凝土 | C25(10cm+5cm) | m³ | 2700 |
二、使用项目:秦汉新城渭河湿地公园一期PPP项目部。
三、质量要求
1、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号为P.042.5水泥,最小水泥用量300kg/m3,水灰比<0.6,碱含量、氯离子含等项目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2、石子(碎石)为水洗石:粒径0~6mm,5~10mm级配合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应有出厂复验报告。
3、掺和料:外加剂等用于混凝土的其它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与技术标准。
4、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供方保证材料及商品混凝土达到现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5、卖方应满足买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四、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2020年1月10日至工程结束,交货验收地点:秦汉新城渭河湿地公园一期PPP项目部施工工地。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买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卖方提供阶段性计划,月进度内批次供应数量由买方书面或电话、短信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按约定到货日期送货到买方施工现场。彩色透水混凝土材料计量以现场验收立方计。
2、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卖方提供本月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买方设备物资部核对,按相关程序在财务部进行挂账。
3、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收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1)买方出具或认可的原材料初步进场验收资料;
(2)经过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成品的验收资料;
(3)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
4、买方收到上述3条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结算支付的依据。经验收合格后,结算支付手续完毕3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结算额的70%,彩色透水混凝土铺装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剩余5%材料款作为材料质保金工程验收后在质保期满后30日支付。(合同签订时可具体商议)。
5、买方在业主付款滞后或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可以顺延付款时间,顺延付款时间双方协商;因特殊原因造成超过顺延付款时间的,卖方不得计收利息费。并不得以此作为拒绝供货或延迟供货的理由,不得因资金因素对项目部造成不良影响。
6、履约担保的金额为2万元(大写:贰万元)。卖方履约完成后,卖方提出申请,买方审核后无息退付。
六、报价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采购单价 | 运杂费 | 服务费 | 税金 | 到站单价 | 到站 合价 | 备注 |
1 | 2 | 3 | 4 | 5 | 6=2+3+4+5 | 7=6*1 |
| ||||
1 | 彩色透水混凝土 | C25(10cm+5cm) | m³ | 2700 |
|
|
|
|
|
|
|
合计 | 大写: (¥: 元) |
按下表格式报价。(报价为到秦汉新城渭河湿地公园一期PPP项目部施工工地价格)
说明:彩色透水混凝土按照m³进行报价,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填报投标单价。以上最终综合投标单价已均含(装运费、税费、利润、保险、代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1、报价单价说明
1.1、投标报价为到站成品价,由采购单价+运杂费+税金+服务费组成。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
1.2、采购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1.3、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所报单价均按照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报价并填入报价汇总表中的到站单价;采购结算时按照采购人所要求开具发票的类型提供合法的发票。
3、本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卖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投标人在报价中须考虑数量的不确定性。
七、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授权委托书。如果是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
(2)各供应商付款方式和额度,首付比例以及是否有其他付款的优惠条件。
(3)售后服务方式
八、报价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的编写必须按照上述商务、技术具体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必须详细明确(可不限于上述范围),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ec3.powerchina.cn)。
1、报价截止日期:2019年12月18日上午10:00
2、送达方式:网上报价。
3、联系人:陆志选、杨锦
4、联系方式:029—88758961、17792394099、924962580@QQ.com
发函日期: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