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灰石年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江苏省镇江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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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4-08-11 16:50:27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4-08-18 | 开标时间 | 1901-12-14 04:45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相关产品 |
项目名称:十一厂石灰石年度采购
招标编号:CSIE140129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11厂脱硫运行1年度所需的石灰石(粉)。
本项目分11个包:(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按标段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评标时,各个标段独立评标,投标人某一标段废标不会影响其在其他标段的评标。
一、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储存要求 | 估算年需求量[吨] | 地理位置 |
交货期 |
其他要求 |
1 | 第一包 | 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 石灰石 | Ca0 ≥51% SiO2 ≤2% Al2O3 ≤0.4% Fe2O3 ≤0.3% Mg0 ≤1.5% 烧失量 ≥40% 粒径 5mm~20mm 水份 ≤2% 活性 ≤10000秒 | 5000吨 | 119520 |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前所镇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绥中电厂产品综合单价含厂内检斤费。检斤费标准:小于20吨每车10元、20吨至50吨每车25元、大于50吨每车35元 |
2 | 第二包 | 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 石灰石 | CaO ≥51% Al2O3 ≤0.6% Fe2O3 ≤1.0% MgO ≤2% SiO2 ≤1.5% 粒径 5mm~20mm 水份 ≤1% | 3000吨 | 55000 |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三河电厂产品综合单价为到石灰石料斗价(即供应商负责从厂内石灰石料场小车倒运至石灰石上料斗) |
3 | 第三包 | 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 石灰石 | CaO ≥51% SiO2 <2% Al2O3 <0.4% Fe2O3 <0.3% MgO ≤1.12% 粒径 2mm~20mm BWI 9~11kWh/t | 3000吨 | 38000 | 天津蓟县别山镇西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
4 | 第四包 | 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 石灰石 | CaO ≥51%; SiO2 ≤3%; Al2O3 ≤0.4%; Fe2O3 ≤0.3%; MgO ≤2%; 烧失量 40%~43.2%; 杂质 0~5.3%; 粒径 5mm~20mm; | 3000吨 5000吨(雨季) | 110000 | 河北省沧东市黄骅港开发区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卖方负责将石灰石卸到买方现场指定料仓,并按买方要求堆放。负责厂区内运输沿途及料仓的卫生清理。石灰石在电厂内过磅,过磅所发生费用由卖方负责。卖方应每月提供买方一份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石灰石检验报告。 |
5 | 第五包 | 热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 石灰石 | CaO ≥52% (CaCO3≥92.8%) MgCO3 ≤3% (MgO≤1.42%) Al2O3 ≤0.6% SiO2 ≤2% 粒径 5mm~80mm 水份 ≤2% | 500吨 | 20000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5号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要求MgCO3不以白云石形态存在,否则化验时算作其他成分。供应商负责将石灰石料倒入料斗(料车具备向后方自卸功能,卸一车料需约2小时)。因无料场,不可集中送货,日进0~2车。厂址处于四环内,受到一定交通限制,要求能够送达。 |
6 | 第六包 | 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 石灰石 | CaO ≥52.45% Al2O3 ≤0.85% Fe2O3 ≤0.84% MgO ≤1.12% SiO2 ≤2.48% 粒径 5mm~20mm 可磨性HGI ≥43 | —— | 90000 | 河北省定州市开元镇东忽村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
7 | 第七包 | 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粉) | 石灰石 | CaO ≥50%; SiO2 <2.2%; MgO <2%; Al2O3 <0.5% Fe2O3 <0.3% 水份 ≤2% 盐酸不溶物 <1.5%; 粒径 5mm~20mm; 可磨性HGI ≥43 | —— | 59800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镇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准格尔电厂石灰石单价为到石灰石料斗价(即供应商负责从厂内石灰石料场倒运至石灰石上料斗) |
石灰石粉 | CaO ≥50%; SiO2 <2.2%; MgO <2%; Al2O3 <0.5%; Fe2O3 <0.3%; 水份 ≤2%; 盐酸不溶物 <1.5%; 细度要求:250目通过率≥90%或325目通过率≥90% | —— | 1000 |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镇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
8 | 第八包 | 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粉) | 石灰石 | CaO ≥51.5% Al2O3 0.1%~0.23% Fe2O3 0.05%~0.28% MgCO3 0.4%~0.9% SiO2 0.47%~4.2% SO3 0.012%~0.15% 水份 ≤1% 酸不溶物0.4%~0.72% 杂质 0~7.1% 粒径 5mm~40mm BWI 9~11kWh/t | —— | 108272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石灰石综合单价包含到交货地点前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运输途中发生的所有其它费用,还包括(但不仅限于)电厂内的所有短驳费、厂区内运输沿途的清理费、磨石粉厂上料等辅助生产服务费、入日粉仓短驳费(包括人工放粉工作) |
石灰石粉 | CaO ≥52% Al2O3 <0.9% Fe2O3 <0.4% MgO <2% SiO2 <1% 水份 <2% 酸不溶物 <1.5% 细度要求:325目石灰石粉通过率≥90% | —— | 54332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
9 | 第九包 | 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 石灰石 | CaO ≥50% Al2O3 <0.4% Fe2O3 <0.3% MgO <1.5% SiO2 <3% Na2O <0.012% K2O <0.014% TiO2 <0.01% SO3 <0.01% MnO2 <0.004% 水份 ≤2% 粒径 5mm~20mm 可磨性HGI ≥43 | —— | 35000 | 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镇黄海大道188号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
10 | 第十包 | 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粉 | 石灰石粉 | 碳酸钙折合CaO含量 ≥52% Al2O3 <0.9% Fe2O3 <0.4% MgO <2% SiO2 <1% 水份 <2% 酸不溶物 <1.5% 细度要求:325目石灰石粉通过率≥90% | —— | 18600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卖方负责运送至买方厂区并泵送至石灰石粉仓 |
11 | 第十一包 | 电厂脱硫运行年度所需石灰石 | 石灰石 | CaO ≥50% MgO ≤0.63% 水份 ≤2% 粒径 3mm~15mm 石灰石反应活性等级: 1、RI, mol S/(kmol Ca?s) ≥40; 2、CI, g 硫/kg 石灰石≥200 | —— | 30000 | 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邮政局转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石灰石运输车辆必须有自卸功能,且车辆全长不超过10米 |
二、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200万元;
4、对于第一至第九包、第十一包,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2年至今)烟气脱硫石灰石合同业绩;对于第八包、第十包,投标人具有近3年(2012年至今)烟气脱硫石灰石粉合同业绩;
5、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石灰石或石灰石粉储存量及储存条件;
6、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运输能力,保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原件或盖章复印件);
7、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2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投标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9、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0、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国际工程公司。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售标,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需前往公告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五、自2013年6月1日起,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投标项目的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各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运输许可证或相关运输合同证明文件;近三年(2012至今)完成的电力行业石灰石(粉)业绩证明(供货合同);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装订成一套以供核验,对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企业一律拒绝发售招标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七、截止开标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踏勘。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