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会港大道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2-0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广东省江门市
发布时间 2019-12-03 10:34:21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2-09 10:32 开标时间 2019-12-19 10:32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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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广东省江门市会港大道项目部使用的水泥材料,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招标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本项目起点位于礼睦路处(辅路与礼睦路平交),终点接东甲立交,里程范围为:K5+166~K12+286,路线全长约7.12km,其中旧路改造段6.09km,新建路段1.03km。路线呈东西走向,起点接礼睦路(辅路与礼睦路平交),在礼东以南一公里处下穿江珠高速,路线继续向西上跨东海路改线(与东海路改线设置礼东立交),跨越江门河(睦洲水道)、与胜利南路平交交,再向西跨越江门水道、广珠铁路,与江门大道相交,终点对接东甲立交。

项目部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礼乐镇新乐路81号。

2、招标范围: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省江门市会港大道工程水泥。

3、采购数量: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水泥

P.O42.5散装

60000

201912月至项目完工

广东江门市会港大道项目施工现场

所供应品牌需为海螺牌

P.O52.5散装

13000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约2019年12月-项目完工)。

4、交货地点:广东省江门市会港大道工程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

5.1、供方提供的水泥材料,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国标、行业标准要求以及施工图纸要求(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供方所供水泥材料因质量问题而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供方对所供水泥材料质量负终身责任。

5.2、水泥材料进场检验项目应包括细度、凝结时间、3天和28天强度,安定性等。

5.3、袋装水泥200t且是同一个批号为一批次,散装水泥500t且是同一个批号为一个检验批次。袋装水泥不足200t,散装水泥不足500t时也应按一个检验批计。

5.4、水泥采用42.5R级高抗硫水泥及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大于45min,终凝时间小于600min。

5.5、出厂水泥应包括强度等级、生产方式、批号、数量、生产厂名称和地址、出厂日期等。

5.6、到场水泥应保证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不得将刚生产完成的水泥直接供货,应提供水泥的3天强度及安定性检测报告。供方应提供每批水泥对应的质量证明书和出厂合格证,对所提供水泥的质量负责。

5.7、需方试验人员有权到生产及交货地点对水泥装卸过程进行监控。

5.8.供方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9.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袋装或散装等,分别贮放在专用的仓库或储罐中,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

5.10、水泥品质必须符合下列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如有最新版按最新版执行:

(1).JTG/TF50-201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2).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3).GB50203-201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具有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按照广东江门市会港大道项目要求,投标人所供应的水泥需为江门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或阳春海螺水泥责任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泥。本次水泥招标的品牌为海螺牌水泥。

4、近三年具有招标货物供应总量不少于10万吨或合同总金额不少于2000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1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整)。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现金方式,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6号水电大厦305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16号

邮编:710065

联系人:金建伟

联系电话/传真:029-8875812615319768105

邮箱:15shebei@sina.com;

招标机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管理部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16号水电大厦508室

邮编:710065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29-88758126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9-88758131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