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国电建水电三局基础分局汉中石门水库项目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1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陕西省汉中市
发布时间 2019-11-15 09:45:22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21 09:31 开标时间 2019-11-22 09:31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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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建筑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水泥,本次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石门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江上游支流褒河峡谷出口以上1.8km,距下游河东店镇3km,南到汉中市18km,是以灌溉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1.098亿m3,设计灌溉农田51.5万亩,电站装机44.73MW,设计年发电量1.41亿KW·h。本次除险加固工程各主要枢纽建筑物布置格局基本维持原设计不变,仅混凝土拱坝结构微小调整和左岸泄洪洞前段改建。主体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拦河大坝加高加固工程、坝肩及坝基处理工程、泄洪排沙洞改造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更新改造、上坝交通扩建、坝后电梯新建等工程。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建筑分局汉中石门水库项目工程施工所需水泥,预计需求总量900吨。

3、采购数量:

3.1本次招标水泥主要规格、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水泥

P.O42.5袋装
     1. 执行国家GB 175-2007 GB  175-2007/XG1-2009 GB 175-2007/ XG2-2015现行规定。水泥包装袋应符合GB  9774的规定,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得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      2.掺非活性混合材料对,最大掺量不得超过水泥质量10%。天然石膏:应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或A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硬石膏活性混合材料,符合GB/T203的粒化高炉矿渣,符合GB/T1596的粉煤灰,符合GB/T 2847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窑灰,应符合JC/T 742的规定。I 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0.75%。II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1.50%。

900


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招标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3.3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工地开工至合同工期完工(计划工期48个月、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建筑分局石门水库项目。

6、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壹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业绩要求:报价人在近三年内具有房建、市政、水利水电等类似工程的水泥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伍拾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报价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水泥

P.O42.5袋装

900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收到询比价函并有意参加本次报价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1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人不需要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不可编辑的签字盖章电子版)。

3.逾期未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文件澄清

报价人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查看下载报价人报价及报价文件。

十、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全部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上报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采购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成交人后,由采购人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登陆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进行回函确认。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和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联系方式

项目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石门水库项目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石门水库项目

邮编:723000

联系人:路丙辉

电话:15630950011

电子邮箱:277484105@qq.com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建筑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米秦路15号

邮编:710038

联系人:董治宁

电话:15829758129

电子邮箱:407227461@qq.com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十三、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9-86267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