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
发布时间 2019-11-12 10:51:57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15 10:50 开标时间 2019-12-03 10:50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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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成宜高速公路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基础【2017】111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川交函【2017】788号文件批准建设,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标由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建设。

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项目经理部(招标人)因施工需要,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用普通硅酸盐、普通硅酸盐缓凝水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计量款,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ZCB1-4标段起于成都经济环线高速,对接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南线,起点设置清风枢纽互通与之转换,经老龙乡西侧设置老龙互通,经龙桥乡东侧设置龙桥互通,设置富加北枢纽互通与S40遂资眉高速十字交叉,后过仁寿富加镇东,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26+978。路线全长26.978km,本项目在简阳市和眉山市仁寿县境内。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整体宽度34.5米。主线及枢纽互通匝道采用4cm改性沥青玛蹄脂混合料SMA-13+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C+1cm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36cm水泥稳定碎石+15cm级配碎石。主要工程数量为:4cm改性沥青玛蹄脂混合料SMA-13上面层1022822m2、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中面层1022822m2、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下面层789515m2、同步碎石封层1070051m2、透层885769m2、乳化沥青粘层2835139m2、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901964m2、36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932819m2、级配碎石垫层989542m2;19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3362m2,19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3215m2,28cm混凝土面板22997m2,路肩C20混凝土4858.6m3,纵向排水沟C25混凝土2460m3。

2.2招标内容

本次针对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标段工程所需普通硅酸盐(含缓凝)水泥进行招标,分01个包件:

(包件01: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标段普通硅酸盐、普通硅酸盐缓凝水泥材料招标采购),总数量5.56万吨。其中:散装P.O42.5缓凝水泥4.76万吨,散装P.O42.5水泥0.8万吨。

质量保证要求:各项质量指标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要求。生产商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同时需满足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交货地点:SN-01: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标段水稳、沥青砼拌合站或施工主线段落内的任意位置。

预计供应时间约为2019年12月至工程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或供应经验、符合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生产厂商,具有合法、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产100万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干法旋窑生产线,但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投标人,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要具有生产商的授权和生产厂家的上述资料。

3.1.3质量保证要求:各项质量指标应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和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ZCB1-4标段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要求。具有近两年由国家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实行先货后款,且要求包件垫资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3.1.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新公司或注册不足两年的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供货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四川路桥信息平台上未被记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招标人公司信息化平台外包方信用评价等级在B级及以上;A级可降低投标保证金50%;A级若中标,可降低履约保证金50%。

3.1.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否则,必须承诺在最多2个水泥生产厂家范围内供货),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水泥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10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至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项目经理部机材科(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龙桥乡君台村)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公路三分公司一楼物资设备处101室(成都市双流区西安路一段49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日

开标地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安路一段49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项目经理部

地址: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至宜宾高速公路工程ZCB1-4项目经理部(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龙桥乡君台村)

邮编:6205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70858520

电子邮件:44561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