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国电建水电八局赣州汽车城PPP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8-3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发布时间 2019-08-30 10:25:44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9-08 10:18 开标时间 2019-09-18 10:18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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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PPP项目所需的沥青混凝土,采购货物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PPP项目位于赣州市经开区,建设地点为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内。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和房建施工项目,共包括2个标段。

1标段由市政道路(含城市桥梁)和社会公共服务(学前教育以及义务教育)建设两部分组成。其中,市政道路包括6个子工程,分别为城西大道(三江段)、城西大道(接入大广高速下穿部分)、章潭路(旭日大道-城西大道、唐凤大道-黄沙河路)、洋田路(谷山路-章潭路)、洋田组团内部道路(包括朱坊河路、樟木河路、迎春路、南顶山路、瑶湖路)以及员工倒班房;社会公共服务包括2个子工程,分别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幼儿园(洋田)和洋田小学。

2标段包括9个子项目:赣丰路(滨江南路-栖凤山路),章贡王路(赣丰路-滨江路),思源路(飞翔大道—金岭大道),园岭路(岗边大道-飞翔大道),章良组团内部道路(包括黄沙河路、渥江路、柴寮下路、水杉路、中边路),旭日大道(原名客家大道)(南康机场快速路-新能源大道),新能源大道(唐凤大道-城西大道),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学校(九年制)(章良)新能源汽车科技城医院(章良),其中赣丰、章贡王、思源、园岭路为赣州市西城区范围内道路改扩建。

三、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组团道路及洋田路所需沥青混凝土采购及相关服务。

(1)招标范围为沥青混凝土制品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货物运抵现场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产品识别编码,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前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计划
     数量

采用
     标准

供货地点

备注

1

改性沥青混凝土

细粒式,AC-13C
     SBS改性沥青

立方米

3182

国标

江西赣州


2

沥青混凝土

中粒式,AC-16C

立方米

380

国标

江西赣州


3

沥青混凝土

中粒式,AC-20C

立方米

3638

国标

江西赣州


4

沥青混凝土

中粒式,AC-25C

立方米

1515

国标

江西赣州


说明:1、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以上标的物包括沥青混凝土摊铺时所需的乳化沥青粘层、封层及透油层等各项辅材,辅材质量满足设计图纸及国家规范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细则》(JTGF40-2004)及国家和行业规范、项目设计的要求,其中稳定度>5KN;流值2-4mm;空隙率3%-5%;沥青饱和度70%-85%;车辙试验动稳定度(60℃,0.7MPa)≧2800次/mm;冻融劈裂强度≧80%;马歇尔实验(48h)残留稳定度≧85%;沥青与石料的粘附性不小于4级;渗水性试验实测基本不渗水;竣工后的沥青混凝土表面应平整、坚实和粗细均匀,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集中等现象。接缝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路面不得有明显渗入的石油类斑迹。沥青面层与各种井盖框、平缘石和其他构筑物衔接紧密平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原材料要求:1、沥青采用SBS改性沥青,基质沥青须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表8.1.7-4“聚合物改性沥青技术要求”,采用70号道路优质沥青;粗集料/细集料应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表8.1.7-6/8要求;集料最大粒径须满足上述规范8.2.1要求。

3、交货时间: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买方需求计划分批交货,预计为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地点:江西省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PPP项目部指定地点。

5、本次招标为意向招标,若本采购项目因故无法正常执行,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6、本次招标根据项目两个标段主合同不同分开签订材料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财务状况要求: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开票信息:

投标人银行账户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通过招标单位审核并已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于2019年9月8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为中文,发售价格为每套人民币1000元(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招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单位请将标书款电汇至以下帐户:(备注:汇局本部1101账户)

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市长岭支行  帐号:43001791061050000164

为了及时获取招标文件,标书付款凭证上用途或摘要需写明“招标编号+标书款”,开标签到时提供标书款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水电八局科研楼七楼71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以上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邮编:410000

联系人:刘金敏13787185384田海波13548658818

邮箱:16412767@qq.com

七、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731-82860112

2019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