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公司蒙自市温氏生猪养殖合作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水泥采购公告

招标
云南省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2-07
正文内容

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蒙自市温氏生猪养殖合作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水泥



招标单位: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2月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招标书

一、招标原则

二、招标内容(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三、招标物资质量、安全、供应要求

四、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七、开标、评标和定标

八、其他规定及说明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蒙自市温氏生猪养殖合作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工程地点: 红河州蒙自市

3、工程概况: 建设猪舍、水电设施、购置安装设备及配套附属工程,具体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4、招标队伍选择:

本次招标计划采购 水泥 物资投标人可参与物资投标,但最终只能有一家单位中标,请投标人慎重选择。


  • 招标


  • 物资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物资共分为 壹 样物资,各供应商供应物资如下:详见后附表,具体物资供应情况根据图纸另行调整。








材料招标清单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生产厂家

数量

水泥

P.SA32.5


1200

合计

/

/

/

/




















三、工期要求:

拟开工日期:年 月 日;

拟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日历天。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交纳   / 元投标保证金(可用现金、转账或现金支票方式交纳,不接受保函)。若未中标,招标人  /   天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五、履约保证金: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投标人交纳合同总价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可用现金、转账或现金支票方式交纳,不接受保函)。

六、工程款:

1、预付款:       /         。

2、材料款支付结合总(分)包合同,(1)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按月审核乙方供应材料并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每月20日前按上月结算金额的80%付款;(2)乙方材料供应完毕,且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最终结算确认后支付至80%;(3)甲方与发包人的施工主合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且甲方收到发包人的工程尾款和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材料结算剩余款项。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后未付款,乙方注销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结算金额提供发票,以免造成税务风险和无法付款的争议。

七、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的30天内。

八、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2138

九、投标文件递交至:蒙自市温氏生猪养殖合作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部

、招标单位: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十一、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携带文件资料:

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如果是授权委托人递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招标人复核。


  • 招标要求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需到场,未到场者按废标处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到场的三种条件:①开标过程必须到场;②合同谈判、签订时必须到场;③招标人或建设工程项目业主方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时必须到场。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祖龙 电话: 13518723307

地    址: 蒙自市温氏生猪养殖合作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部  







第二部分  招标书


一、招标原则: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邀请函见附件。

二、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必须真实有效;

3、供货负责人非法人的,需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

4、法人具有法人代表证明书;

5、投标人应具有与所投标物资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包含类似工作内容)及注册资本金;

6、近3年完成同类工程的概况、业绩表,附合同、工程照片等;(各投标单位必须认真填写,中标后项目部组织对中标单位业绩进行考核);

7、最新的资信情况;

8、竞争优惠条件。

三、招标物资质量、安全、供应要求

1、质量: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进行供货,所供应物资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2、安全要求:

投标人必须给送货人投保并购买送货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送货人安全防护必须按照招标人方案进行实施。

3、供应要求:

供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业主、监理对物资按计划进场的供应要求。

四、投标报价方式

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报价必须以采购方提供的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采购量清单的内容不许修改,否则按无效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书(格式按附后要求填写)。

2、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果是授权委托人递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需要两份,一份单独提交,一份归入投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纸质版文件加盖公章。

3、物资报价清单及税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报)。

4、企业有关资质及荣誉证书资料复印件。

5、竞争优惠条件

6、物资送货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措施

7、工程质量、技术的保证措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投标文件书面资料贰份(正副本各一本),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A4纸打印。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否则做弃标处理。

七、开标:不公开开标/公开开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内容及签字盖章

投标函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相应人员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存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无法区分正副本

唯一报价和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

资格评审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则不须要提供】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

营业执照

详见投标须知

资质等级

详见投标须知

企业业绩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

项目经理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

.......


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的份数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内容

详见投标须知

质量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

工期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

投标有效期

详见投标须知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须知

内容的完整性和可辨性

内容完整、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是否按要求提供

......


4

价格审查标准

工程量清单报价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存在漏项、缺项等情况

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控制价且未低于成本价

......



九、评标办法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应得分

物资报价(80分)

在招标控制价以内为有效标,得基础60分;

60

最低报价得满分,每高于不含税最低价1%扣2分,最高扣20分;

20

经营、供应状况、质量  (10分)

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物资经营、供应要求、质量要求得5分,无承诺得0分

5

有达到物资经营、供应要求的具体实施措施,且措施科学、合理得0-3分

3

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物资经营、供应经济处罚得0-2分

2

基础资料、资质 、信用 、服务  (10分)


有资质、合法经营得0-2分

2

承诺施工过程中不断货的得1分,无承诺的得0分

1

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物资供应后期服务得0-2分

2

附三项及三项以上同类别工程业绩得5分;二项得3分;一项得1分;未附得0分

5

合计得分

100

1、评审标准

A、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价格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B、详细评审标准:如上附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原则上评审标准应分为初步评审标准和详细评审标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详细评审


2、评标程序

A、初步评审

B、详细评审

C、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D、评标结果

3、否决投标条件

A、 总  则

本条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如与前述规定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条的规定为准。其他地方列出的否决投标条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能依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之外的条款否决投标。

B、 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投标被否决处理:


  •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 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 有串通投标行为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投标书中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承诺的。


  •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价格审查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证件资料原件的。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的。


  • 未按规定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关于不采取停工、围堵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十、其它要求


十一、其他规定及说明

1、投标人必须尊重地方政府的管理制度及村民约定,在供货期间严禁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严禁购买、捕捉、滥杀野生动物,如有违反者按5000元/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清退出场;因施工行为造成的与当地政府及村民的纠纷自行解决。

2、工期: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无条件服从,出现由业主等不可抗力因素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则施工工期相应顺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节点时间以招标人下发的节点时间考核为准。

3、如因投标人范围的进度、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业主或其他主管单位罚款,除罚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外,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双倍罚款。

4、其他投标人需咨询问题请在发出招标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招标人咨询。















水 泥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                                          

买    方: 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卖    方:                                          

建设单位:蒙自乡村投资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蒙自市温氏生猪养殖合作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工程地点: 红河州蒙自市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水 泥 购 销 合 同


买方: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第一直管部  (直管部/分公司)蒙自市温氏生猪养殖合作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建筑采购  水泥  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1、甲乙双方开票信息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张新尚


公司住所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和银河路交叉口和平二区


联系电话

0873-37206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91532500MA7B70EJ2D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分行


账号

20353259900100000391441




2、本合同乙方增值税纳税人类别: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

3、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4、增值税发票提供方式:自开(√)代开(/ )【注:代开发票必须加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

5、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6、发票提供时间:每月结算单经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后,乙方在 10日内提供与结算单金额一致的符合上述约定的增值税发票。

7、乙方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国家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的,或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且不免除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8、合同标的、内容应与发票载明一致,甲方未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增值税发票前有权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向甲方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时,送达日期不得超过自开票日期起60天(包含节假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

10、特别约定:                  /


二、产品名称、规格、价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生产厂家

数量

不含税

税率(%)

税额

价税合计

单价(元)

合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磷渣硅酸盐水泥

PP.S32.5(袋装)


1200








合计

/

/

/

/

/







合计金额大写(不含税):

合计金额大写(价税合计):

备注:上表中数量、合价、合计金额均为暂估。(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水泥进场时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等的规定。乙方应随产品到场的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3天、28天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原件。

四、(交提)货地点

1、乙方仓库。

2、甲方指定地点。

3、其他:         /

本合同采用  第2   条执行。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及上、下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2、由甲方自行组织车辆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

3、其它:       /

本合同采用    第1  条执行。

六、结算和签收约定

按合同要求规格型号点数、复磅验收,甲方指定计划提报人和材料员为现场材料验收员,非甲方指定人员的签收甲方不予认可,并不得作为结算和付款依据。

1、项目现场材料对账单一律依据甲方范本填报,否则甲方不予认可;项目过程对账单只作为过程支付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项目材料供应完毕后需在一个月内进行最终结算,结算单需以甲方提供的范本为准,经甲、乙方双方相关人员签字齐全,乙方盖章确认后生效。

七、供应期限

1、签订合同后    /  日内乙方必须将货全部供给甲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批次计划后按计划进场时间将货供给甲方。

3、其他:         /

本合同采用    第2   条执行。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风险处置办法

1、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不含税单价,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做调整。

2、当市场价格波动在±15元以内不做调整,由乙方承担或受益。超出部份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其他 : 水泥单价随市场波动而做调整,单价调整时需提供三家及三家以上厂家调价函,最终以本合同签订的厂家调价函为准、单价调整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

本合同采用    第3  条执行。

九、付款方式

材料款支付结合总(分)包合同,(1)甲方在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按月审核乙方供应材料并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每月20日前按上月结算金额的80%付款;(2)乙方材料供应完毕,且甲乙双方书面确认质量合格,最终结算确认后支付至80%;(3)甲方与发包人的施工主合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且甲方收到发包人的工程尾款和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材料结算剩余款项。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在发生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签字盖章的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后未付款,乙方注销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结算金额提供发票,以免造成税务风险和无法付款的争议。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完善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进入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

2、指挥乙方运送车辆进场,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并及时验收。

3、甲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应在接收材料后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4、甲方须在进货前15日内将材料批次计划提供给乙方,若须变更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时应在发出批次计划的3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备货。

5、其他:                 /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把货供到现场,若因乙方原因未按规定时间交货,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乙方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或供应能力,合同签订后要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因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导致不能如期供货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保全费、律师费和鉴定费等。

4、乙方为实现该合同义务而组织的人、机、物在运输过程中所导致的车辆、驾乘人员及第三方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5、材料进场后,因乙方供应材料存在隐蔽质量瑕疵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乙方不得以甲方已签收为由而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运送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车辆驾乘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注意行驶安全,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材料堆码,保持现场整洁。若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7、若所运输物品需要覆盖或密封时,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做好车辆及物品的防护措施,进出工地车辆不得污染路面,否则造成污染或其他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8、乙方应保证车辆及驾驶人员状况良好,且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减速慢行,同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项目部相关管理规定。因乙方车辆自身原因或因超载、超速及不按规定行驶所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9、凡在施工现场以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提供符合质量约定的货物,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但不免除乙方向甲方继续履行供货义务。

11、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者对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2、乙方违约的,除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主张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和鉴定费等。


十一、 合同解除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经甲方2次书面催告仍不能按要求提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经甲方书面告知仍不能提供质量合格货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解除合同的,乙方除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外,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 1  %的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确不能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买方(章):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和银河路交叉口和平二区




联系电话:0873-3720626





卖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任        职务,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住址:

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本人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为我方代理人。授权其以我单位名义在项目中与贵单位办理          的签订、修改、补充、结算和收款等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及格式



工程




***采购投标文件





投标内容: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期:  202* 年 ** 月 ** 日




**********项目



*******采购



投标报价



招标人: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编制时间:   202*****


投标报价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拟招标量

不含增值税金额

税率(%)

增值税税额

含增值税金额

单价(元)

合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单价(元)

合价(元)





















































































合计












合计金额大写(不含增值税):

合计金额大写(含增值税):


投 标 书


致: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经考察现场并根据贵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我方对工程的投标报价为***元(大写:*****) ,并愿以此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要求工期完成本工程的物资设备供应。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确保物资设备质量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要求标准。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并对此承担责任。

我方承诺按贵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履行本物资设备的应尽义务。

我方同意我方投标书在招标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开始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在招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

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投标单位(盖章):********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202*年**月**日






投  标  承  诺  书

致: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公司

通过对贵单位物资设备招标文件认真研究后,我单位郑重承诺:

1.我单位完全接受贵方物资设备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保证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坚决执行合同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2.我方在投标阶段、合同签署阶段已对招标文件进行详细核查,对其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因上述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3.我方保证接到计划通知后,按计划要求,及时组织物资设备进场,并随时接受贵单位的检查和验收。如物资设备供应过程中,我方未达到贵方要求和自身承诺,自愿接受贵方调整物资设备供应计划,直至解除采购合同(协议)的一切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4.我方服从贵方根据业主、监理方要求,无条件接受贵方对我方物资设备供应计划调整,并承诺绝不以此作为借口提出增加费用要求。

5.为加强对本物资设备供应管理,我单位承诺配合相关人员对物资设备的质量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设备供应保质保量及时到位、自始至终地抓好整个项目建设,如有违约,愿接受贵单位处罚。

6.物资设备供应过程中,我方一定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绝不出现恶意讨薪、聚众上访,围堵、围攻贵方及相关管理单位的不良行为。

7.物资设备供应过程中,不论任何原因引起的物资供应计划变化,均由我方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物资设备供应,决不向甲方申请任何索赔。

8.我方确保所担负的物资设备供应任务按贵方规定时间完工,如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自愿接受甲方处罚。

9.在物资设备供应过程中坚决做到安全生产,绝不偷工减料,不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问题。如出现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

10. 我方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到施工中的各种影响因素及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施工过程中决不提出涨价及补偿要求。

11.在双方物资设备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我方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和领导,全面执行贵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承诺单位:******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

202*年**月**日

















附件1

资金承诺书


致:                              

我公司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若我公司中标,承诺如下:

若你方工程款暂不到位,我方不得自行停止供货,同时也不得向你方索取利息和滞纳金,若我方擅自停止供货,你方有权更换供应商,并且不再支付我方剩余工程款。

特此承诺!




















附件2

承诺函

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了             项目       物资采购竞选,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1.接受并积极配合贵公司为核实准入资格所做的一切合法调查、核实、考核工作,保证在参与贵公司物资采购时在《营业执照》的许可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活动,不将该证转让、出借、泄露给第三方。

2.接受并积极配合贵公司为保证产品质量而展开的驻厂监造。

3.对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召回,根据需要确保及时更换,并承担贵公司经济损失。

4.遵守贵公司关于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贵公司有权随时对我公司经营状况、资质、能力等进行必要的考察、核实。我公司经考察/考核后如不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贵公司有权取消准入资格。

5、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商务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抵制不廉洁的商业行业。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贵公司员工提供个人佣金、回扣、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等不正当行为,也不为贵公司员工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如贵公司发现我公司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拉拢、贿赂贵公司员工,一经查实,我公司接受贵公司所采取的相应的处罚。

6、中标后,采用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合同范本。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3

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需方 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与       公司(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本着秉公办事,平等互利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

1.需方的义务

(1)需方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需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3)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需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供方报销任何应由需方或需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4)需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供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需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供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6)需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需方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7)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供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供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8)需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9)承包方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0)需方发现供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11)需方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供方的义务

(1)供方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供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3)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需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4)供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需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需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6)供方不得为需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供方承诺严格执行   (合同名称)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4.违约责任

(1)需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供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2条,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需方或需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供方或供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需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需方: 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方:  XXXXXXXXXX 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甲方):

(一)我方承诺坚决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和安排,在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材料(设备)供应,保证不发生停工及消极怠工等行为。

(二)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保证不发生扰乱政府机构、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有损云南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

(三)若发生上述(一)、(二)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接受甲方10-50万元违约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甲方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

(四)我方擅自停工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我方接受甲方“先退场,后清算”的管理要求,退场清算原则遵从:

1、最终清算价格需扣除由我方原因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2、保证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出场”的现象。

(五)我方承诺当收到甲方的退场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撤离现场,并积极配合甲方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结算。

二、本承诺函作为双方合同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  XXXXXXXXXX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任        职务,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住址:

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建投红河建设有限公司

本人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为我方代理人。授权其以我单位名义在项目中与贵单位办理          的签订、修改、补充、结算和收款等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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