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固安县孔庄东南地热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河北省廊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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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3-02-03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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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固安县孔庄东南地热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公告文号:廊矿权交易告字〔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河北省固安县孔庄东南地热采矿权”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廊坊市广阳道3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固安县孔庄东南地热采矿权
开采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廊坊市固安县渠沟镇孔庄
面积:1.599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J1 | 4346635.00 | 39439184.24 |
J2 | 4344939.00 | 39439184.24 |
J3 | 4344939.00 | 39439600.00 |
J4 | 4343740.00 | 39439600.00 |
J5 | 4343740.00 | 39439007.54 |
J6 | 4344939.00 | 39439007.54 |
J7 | 4344939.00 | 39438660.00 |
J8 | 4346635.00 | 39438660.00 |
* | -2509.91 | -3716.16 |
资源储量:根据《<固安县渠沟镇孔庄东南地热开采规划区块(XC03)地热资源说明书>评审意见书》(冀矿储评[2022]112号),固安县渠沟镇孔庄东南地热区块主要热储为蓟县系雾迷山组热储。资源计算面积1.5994平方千米,计算标高为-2509.91米至-3716.16米,出水温度80℃。回灌条件下雾迷山组地热流体可开采量20.78×106m3/a,热资源量为4.65×1013J/a
开采标高: -2509.91米至 -3716.16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1)开采层位:蓟县系雾迷山组热储;(2)开采规模:采灌均衡条件下地热水可采资源量最高不超过20.78×104m3/a。5年拟动用地热(水)可采储量:103.9万立方米;(3)回灌要求:地热尾水全部同层回灌,回灌温度15~25℃;(4)利用方式:供暖。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J1 | 4346635.00 | 39439184.24 |
J2 | 4344939.00 | 39439184.24 |
J3 | 4344939.00 | 39439600.00 |
J4 | 4343740.00 | 39439600.00 |
J5 | 4343740.00 | 39439007.54 |
J6 | 4344939.00 | 39439007.54 |
J7 | 4344939.00 | 39438660.00 |
J8 | 4346635.00 | 39438660.00 |
* | -2509.91 | -3716.16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62.53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二)外商投资需满足《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三)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信息(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自然资源部网站查询)以及其他不得参与矿业权竞争的情形。 (四)竞买人需按照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3月03日 挂牌时间:2023年03月03日—2023年03月17日
地点: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二层(七标室)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 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申请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中心联系电话:0316-2920616。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2月03日—2023年03月02日
申请报名方式:到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由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支付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7时30分。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日17时30分。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挂牌方式,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挂牌起始价:62.53万元首次报价:首次报价应等于或高于起始价;加价幅度:挂牌加价幅度和现场限时竞价加价幅度均为1万元人民币及其整数倍; 挂牌期限届满,交易服务机构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报价者,并现场询问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无继续竞价者,挂牌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有继续竞价者,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后,当场宣布竞得人,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与探矿采矿相关的法规政策调整,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务必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状情况,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二)该矿区范围地质报告中估算的资源储量与实际可供开采量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此次出让不包括土地出让,涉及范围内地表附属,如林木、种植物、道路、坟墓等相关权属的处置、拆迁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补偿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委托出让人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异议处理)电话:0316-2232902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16-2920616 现场踏勘电话:15833165961
本公告在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