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浙江省 | 嘉兴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9-17
投标截止:
2018-09-21 09:42
开标时间:
2018-09-21 09:42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我公司承建的招标公司对海宁市硖许公路(环西二路-观潮大道)改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水泥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公司对海宁市硖许公路(环西二路-观潮大道)改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施工用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海宁硖许项目。海宁市硖许公路(环西二路-观潮大道)改建工程,全长11.06KM,按一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提升改建,由现有双向四车道改建至双向八车道,其中:K0-275至KO+696段路基宽50-61.5米,KO+696至K2+895段及K3+945至K6+500段路基宽50-51.5米(其中绵长港桥段1.05Km(K2+895-K3+945)不在本项目范围),K6+500至K9+600段路基宽36.5-43.5米,K9+600至K11+835段路基宽36.5米。全线需填筑路基土石方约280000立方米,沥青砼约29000立方米,拼宽桥梁10座,拼宽箱涵8道,圆管涵9道,二侧纵向排水管道2×11KM,具体见施工图。

3、招标材料名称、数量及质量要求

3.1、本标段的详细招标物资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散装水泥

42.5

10000

合计

10000

3.2、技术质量要求

1、乙方供应材料质量应符合工程建设单位为本工程编制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其引用的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与规范交通部部颁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200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等技术条款、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及ISO9001质量体系的要求。若甲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甲方的特殊要求

2、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底基层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也可用于拌制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宜采用42.5级强度等级。快硬、旱强和受潮变质水泥不得使用,水泥稳定碎石用水泥指标应符合表3-19的规定,其中初凝时间不得小于3h、终凝时间宜在6h以上。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和底基层用水泥质量要求表3-19

项目

细度

凝结时间

安定性

抗压强度

 

 

初凝

终凝

 

3d

28d

单位

%

h

h

----

MPa

MPa

质量要求

≤10

≥3

≥6

必须合格

≥11

≥42.5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

4.1.2、投标人应为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采购物资的国内制造商;

4.1.3、拟提供本项目的产品须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鉴定证书;

4.1.4、拟提供本项目的产品须是国内先进产品,近三年来在我国高等级公路使用中被证明质量良好;

4.1.5、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保证供货时间,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买方为采购所述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而雇用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过或现在还有财务或管理上的关系。

4.4、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书,任何投标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另一投标人对同一合同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5、具有从事招标采购物资的生产资质,生产和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4.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参与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2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网站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c.ccccltd.cn/PMS)。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8:30至2018年9月21日下午17:00

5.4、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提交至网上(可匿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8年9月21日,招标人将于2018年9月2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如有),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对此通知。

5.5、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开标。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的形式。

网上递交:

2018年9月28日10:00时之前通过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的供应商门户登陆后上传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