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东莞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工程及相关工程。
3.2工程地点:经一路综合管廊、纬二路综合管廊、纬七路综合管廊、缆线管廊、监控中心。
3.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城建发展〔2018〕119号
3.4资金来源:自筹
3.5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6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4.6投标人需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进行注册。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1日至2018年8月13日,每日9: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莞市南城区宏图大道60号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后面中铁城建综合管廊工程项目经理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时间:2018年8月17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7.2递交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宏图大道60号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后面中铁城建综合管廊工程项目经理部。
7.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1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中国铁建商城(http://www.chinabidding.com.cn/http://ecm.crcc.cn/login.jhtml/https://www.c
rccmall.com)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