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轨道交通安防中心项目混凝土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 2018-07-24 11:00:29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8-14 10:59 开标时间 2018-08-14 10:59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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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部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南宁市云景路延长线,项目总建筑面积24485.51㎡。消防站:结构型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型式为桩基础,总建筑面积5043.98㎡;地上面积4576.21㎡;地下面积467.77㎡;中队业务用房:地上4层,高度16.05m,建筑面积4250.58㎡,其中地上4250.58㎡;训练塔及地下模拟训练场:地上6层,地下1层,高度21.0m,建筑面积755.77㎡,其中地上288.0㎡,地下467.77㎡;通信值班室:地上1层,高度3.1m,建筑面积37.63㎡,其中地上37.63㎡。安保中心:结构型式为框架-剪力墙、框架结构;基础型式为桩基+防水板、独立基础,总建筑面积19441.53㎡;地上面积18738.37㎡;地下面积703.16㎡;安保中心:地上10层,高度43.5m,建筑面积18710.20㎡;地下室:地下1层,地下室建筑面积703.16㎡;门卫室:地上1层,高度3.10m,建筑面积28.17㎡,其中地上28.17㎡。水塘排水工程:共建设4孔3.6×1.8m连接箱涵约44m,3m×22m箱涵结合井一座。d2000Ⅲ级钢筋混凝土顶管约130m,d2000Ⅲ级钢筋混凝土企口管开槽施工约131m,d1000Ⅲ级钢筋混凝土承插管开槽施工约95m,雨水检查井7座,检查井防坠网7个。浆砌块石排水沟约180m。

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一

3、付款条件:结算完成后,采购人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8日内支付本次结算货款的85%,剩余本次结算货款的10%与下次结算货款支付同时间支付,剩余本次结算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5日内无息支付,每次结算货款支付以此类推;如采购人出现资金困难,投标人同意给予30天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且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货物的供应。

二、技术要求及质保期说明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件二

2、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投标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第三方检测报告。

3、合同交货计划: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员通知时间为准。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投标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自主体结构封顶之日起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价说明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或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并提供最近两年的合格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不具备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请进行说明)

1.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投标物资最近两年在同类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1.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1.6代理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1.7其他要求:无。

2、报价说明

为采购物资的含税到站总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2.1本次采购的混凝土实行浮动单价结算,合同执行期间可以进行调整。

2.2预拌混凝土投标报价以2018年第5期《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普通混凝土单价为基础进行报价,具体信息价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前表。

2.3所有参与报价的潜在报价人必须在网上进行报价,否则视本次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供应商操作平台找到本次招标所对应的采购信息进行“响应”(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采购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2、根据所需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并将银行转账电子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852092930@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7月24日09时00分;

招标公告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7月28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7月25日09时00分;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年7月28日17时00分;

4、澄清提问:如有,须在2018年7月29日17时00分前提交。

5、澄清补遗确认:对2018年7月29日17时00分前提交的所有问题,其答复将于2018年7月30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公布(答复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解释,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各位潜在投标人,并视为潜在投标人已知悉澄清内容。

6、潜在投标人须于2018年7月30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澄清补遗)上完成确认。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招标公司11楼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333号中铁南方总部大厦),开标时间:2018年8月14日10时00分,暂定地点:招标公司11楼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3333号中铁南方总部大厦)。

五、评审:

评审原则:采购人将按照满足釆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对最终价格与市场行情进行比较,如本次报价偏离市场行情,采购人有权拒绝本次招标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