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要工程物资(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8-07-18 09:47:59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8-15 09:46 开标时间 2018-08-15 09:4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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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重庆段客运专线工程(以下简称郑万铁路)已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952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湖北、重庆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7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渝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前次公开挂网招标流标,现进行二次公开挂网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重庆段站前工程ZWCQZQ-3标段位于重庆市奉节县与巫山县交界位置,地处长江以北,起讫里程为D1K664+992.50~D1K683+964.77,正线全长18.972km。主要工程包括隧道18.954km/1座,占线路总长的99.905%;路基0.018km/2段,占线路总长的0.095%。本标段共三个分部,巫山县设有一分部和二分部,一分部位于巫峡镇的白水村内,二分部位于巫峡镇新安村和余家湾村内;三分部位于奉节县草堂镇桂兴村和中梁村境内。

2.2本标段计划总投资为18.89亿元人民币,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总工期62个月。

2.3招标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通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1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无生产许可证的行业除外。

(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通用条件中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7)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近一年内参与中隧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

(8)中国铁路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3.2.2专业条件

3.2.2.1水泥

(1)满足通用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商拥有年产100万吨旋窑生产能力,且拥有自己的熟料生产基地或唯一熟料来源,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稳定生产一年及以上;(低碱水泥包件:要求生产厂家稳定生产低碱水泥一年及以上。)

(3)生产商注册资金达到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3亿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需须提供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代理商只允许代理1个生产厂家的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生产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水泥质量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10〕240号)的标准要求且达到最新的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拥有近两年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7年)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用户评价等材料);

(7)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5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包件,但同一类物资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成为正式会员(客服热线4006010100),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17日16:00至2018年7月26日16:00时间内,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对本次招标相应包件进行响应,响应成功后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请潜在投标人在2018年7月26日16:00时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招标人财务到账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不能参与本次招标,标书款将不予退还)。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提供标书款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水泥包件前次招标(招标编号:ZTSDWZ-2018-011)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招标,无需再次购买招标文件,请于规定时间内响应并致电招标联系人(李想),待核实后开通下载权限。(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或函电联系人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

4.3汇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实施单位邮箱(ctgzhaobiao@163.com),招标实施单位核实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开通标书下载权限。(当日打款,隔日开通权限。)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7月17日16时至2018年7月26日16时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完全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及报价,招标人不予受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5.4欢迎有意参加线上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前往现场参与,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

6.本次水泥招标设置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水泥设定的基准价为440元/吨,在此基础上,设置了最高限价:普通硅酸盐42.5散装水泥投标含税到站单价最高限价为540元/吨,普通硅酸盐42.5袋装水泥投标含税到站单价最高限价为560元/吨,普通硅酸盐42.5散装低碱水泥投标含税到站单价最高限价为665元/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