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县CF202213地块工程项目混凝土招标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县CF202213地块工程项目部,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合肥北庐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合肥北庐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县CF202213地块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主体结构建设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县CF202213地块工程项目,长丰县CF202213地块(居住用地)项目建安工程。项目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谯城路与界洪路交叉口CF202213地块。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26678㎡,用地面积51775.2㎡。其中8层及以下住宅共计5栋,9层到11层住宅共计6栋,12层到18层住宅共计8栋,1栋独立式配电房。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30868.04㎡,类型为普通汽车库,层高为3.6m,总车位数946辆;其中868辆小型车位、67辆微型车位、2辆微型子车位、9辆小型子车位。内设置10辆无障碍车位,107辆充电桩车位。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地下防水等级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地下室一级,所用材料得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等不应低于相应耐火等级得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本工程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建筑基础采用为筏板基础,车库采用独立基础,主体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5)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公司设物〔2016〕281号)。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能力要求:
4.1.1 HNT-01 、HNT-02包件
①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提供2020-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未出现连续亏损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
③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投标物资2020、2021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④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规模:拥有自带电子计量系统3M3以上生产线≥2条,及相应的检测设备;厂址要求:合肥市范围;具备2条轨道专用线、料仓加盖或有加盖条件;投标的物资厂家必须通过2021年度眉山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大检查。
⑤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⑥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三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项目业主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 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c.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d.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e.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 招标公告的发布
5.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3)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5.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zjczx17@163.com。
申请所需资料:
(1)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汇款账户及汇款要求见公告4.2项
(3)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6)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附件2)
上述资料经核实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附件2)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6.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件1,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银行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99011131017000706181
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6.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指定邮箱。
6.4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或收据的方式:发票将于开标会议结束后邮寄至投标人附件2所注明的公司地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2年12月26日8:30至10: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6日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谯城路与界洪路交叉口,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县CF202213地块工程项目部会议室。
7.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2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谯城路与界洪路交叉口,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县CF202213地块工程项目部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9.其他
9.1 招标内容:见招标公告附件1。
9.2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
9.3本次招标签约单位: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主体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84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0351-7257718
邮 箱:wzjczx17@163.com
10.2使用单位信息: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丰县CF202213地块工程项目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谯城路与界洪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马耀武
电 话:18393355628
邮 箱:836756207@qq.com
2022年12月5日
附件1 招标物资一览表
招标编号:ZT17-JCZX-2022-026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HNT-01 | 商品混凝土 | C15-C45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m3 | 23707 | 2000 | 10000 |
2 | HNT-02 | 商品混凝土 | C15-C45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m3 | 23707 | 2000 | 10000 |
附件2: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 |||
招标编号:ZT17-JCZX-2022-026 | |||
申请人名称 | |||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公司地址 | |||
发票开具信息 | 是否需要开票:开发票¨ 开收据 ¨ 不需要¨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及电话: 发票备注栏信息: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说明:填写完整可编辑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同时发送到电子邮箱:wzjczx17@163.com(邮件主题备注为:XX公司购买XX项目XX物资XX包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