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泥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袋装水泥采购项目招标由招标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次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抚州市临川才子大桥新建工程,是国道G70、省道208线以及X979的连接,也是临川大桥和龙津大桥之间宜黄河之间的连接。
抚州市临川才子大桥新建工程位于抚州市临川县境内。路线起点与县道X979线K6+780相连,路线自西向东布设,终点K1+160位与城市道路水厂路相连,路线全长1.160km,主桥采用(30+7*60+30)m混凝土上承式连拱、引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引道设计速度采用60km/h,引道和桥梁宽度28m,车辆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2本次采购招标要求袋装水泥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方图纸要求,具体如下:
2.2.1材料规格标准:
P.C32.5
2.2.2质量要求:
本次采购的产品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投标人所投标材料应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
交货地点为招标公司所辖工地。
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共划分1个包件,每个投标人可对包件中1个包件投标,可中1个包件。
2.4招标内容:
包件 | 招标内容 | 材料类型 | 规格型号 | 材料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1 | 水泥 | 袋装水泥 | P.C32.5 | 11811.862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临川才子大桥与工业园区道路项目经理部 |
总计 | 11811.862 | ||||
备注 | 所有数量均为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注:(1)本表所列采购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供货期:自确定中标之日起至供货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筑材料、水泥等经营资格)。
3.2近年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良好,要求提供自2015年至今销售业绩清单。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1日,上午9时至下午14时到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招标公司项目经理部(河西街龙泉古寺北30米)机料科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印章)、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同时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备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现金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提供发票。
4.2领取招标文件后请于2018年5月22日16:00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附投标保证金回单扫描件)回复是否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8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招标公司项目经理部(河西街龙泉古寺北30米)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至投标截止时间,每种材料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时,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