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巴河县萨尔乌楞Ⅰ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9-3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
发布时间 2022-09-30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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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文号:哈自然资函〔2021〕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哈巴河县萨尔乌楞Ⅰ号建筑用砂矿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哈巴河县阿克齐镇解放西路1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阿勒泰地区行政服务中心

场所:阿勒泰市团结南路1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哈巴河县萨尔乌楞Ⅰ号建筑用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

面积:0.328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5316432.810 29460052.578
2 5316385.676 29460334.497
3 5316212.345 29460406.695
4 5316147.463 29460408.551
5 5316226.766 29460586.919
6 5315975.839 29460525.572
7 5315724.912 29460464.224
8 5315742.019 29460189.976
9 5315759.125 29459915.727
10 5315983.269 29459961.259
11 5316207.413 29460006.791
* 450.6 444.9

资源储量:63.4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450.6米至 444.9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开采,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经评审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执行,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序号 经度 纬度
1 5316432.810 29460052.578
2 5316385.676 29460334.497
3 5316212.345 29460406.695
4 5316147.463 29460408.551
5 5316226.766 29460586.919
6 5315975.839 29460525.572
7 5315724.912 29460464.224
8 5315742.019 29460189.976
9 5315759.125 29459915.727
10 5315983.269 29459961.259
11 5316207.413 29460006.791
* 450.6 444.9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92.9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 1、近五年以来,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竞买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矿业权出让活动中未按要求签订或履行《成交确认书》、《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2、因不履行相应义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解除《矿业权出让合同》的;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9月30日 挂牌时间:2022年09月30日2022年11月02日     

网上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http://www.mnr.gov.cn/;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jaltggzy.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申请人于北京时间2022年11月5日18时前按出让标的项目概况中的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保证金到账后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并获得竞买资格;于摘牌或竞价之前向新疆兴诺达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挂牌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2022年11月02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价高者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为竞得人。(三)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应与出让人在交易平台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 (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具有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调整的,采矿权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竞得人取得采矿权后,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四)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市、县、自然资源、发改、工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草、水利、住建、交通、文物等产业政策的调整导致相关权证不能如期办理的,竞得人自担全部风险。 (五)竞得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出让人和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在《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负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阿勒泰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