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东宝区盐池窑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招标
湖北省 | 荆门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2-09-30
正文内容


(公告文号:荆矿拍【2022】1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荆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委托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对荆门市东宝区盐池窑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2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荆门市东宝区盐池窑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上泉村

面积:0.335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3458801.01 37605804.35
2 3458389.44 37606171.71
3 3458165.71 37606171.71
4 3458109.04 37605466.54
5 3458174.27 37605466.17
6 3458603.16 37605542.29
* 392 200

资源储量:荆门市窑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区查明(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量为7021.4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为2731.1万吨,推断资源量为4290.3万吨

开采标高: 392米至 200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已评审公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优化矿山开采布局。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实行封闭加工、矿区绿化、裸露塘口治理、道路硬化等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正常生产经营1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申请验收。

序号 经度 纬度
1 3458801.01 37605804.35
2 3458389.44 37606171.71
3 3458165.71 37606171.71
4 3458109.04 37605466.54
5 3458174.27 37605466.17
6 3458603.16 37605542.29
* 392 20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2.5年    

起始价:597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营利法人均可参与竞买。竞买资格由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共同进行审查。 (二)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人必须开立银行保函。为提高银行保函真实性和检验的效率,竞买人在竞买资质审查截止时间前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保函受益人: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期限为3个月,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通知办理退保手续,竞得人在与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缴纳出让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凭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通知办理退保手续。 (三)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申请和联合竞买,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方可持相关报名材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详情见《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以及被相关部门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法人及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2年11月02日 挂牌时间:2022年11月02日     

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7室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人资格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10日至 2022 年10月31日 16:00 时前,持有效证件(审核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北成德拍卖有限公司或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30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可于2022年10月10日至 2022年10月31日16:00 时前,到湖北成德拍卖有限公司或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2室提交书面申请,提交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29日16:00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具备申请条件的,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2年10月31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拍卖为无底价拍卖,但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拍卖起叫价,且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拍卖出让采矿权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展示。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湖北成德拍卖有限公司对本次拍卖出让不另行专门组织现场踏勘和标的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二)相关因素影响。矿产资源规划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等对特定采矿加工方法的限制,造成对矿山开采的影响。 (三)净矿权处置方面。竞买人参与竞买前,须到矿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及相关村组就林地、土地(征用、占用或租用)固定资产(含动产、不动产)等相关事宜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矿山开采涉及土地、林地(征用、占用或租用)等相关情况。竞得人按照东宝区人民政府已公示的净矿权处置方案承担相关费用,向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补偿。因相关手续不齐或矿区工农关系等因素导致矿山无法按时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不可预见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矿业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对荆门市东宝区盐池窑湾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进行现场踏勘的,可向矿山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咨询,详细了解采矿权的相关情况,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提交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荆门市东宝区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整顿整合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拍卖起始日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拍卖公告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或被其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存在的失信行为,或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的,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竞买人如在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黑名单。 如出现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在采矿权拍卖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不按时参加拍卖活动等情况的竞买人、竞得人,将被禁止参加荆门市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活动。 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一旦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时,由保函出具人代其履行担保等额的违约经济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范围内原采矿权主体灭失遗留的固定资产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为2072.85万元人民币,已在荆门市东宝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竞得人需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向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宝分局另行交纳。如果竞得人为原采矿权人则无需另行缴纳。 (二)成交确认。采矿权拍卖成交后,竞得人现场与荆门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不签订的视为放弃采矿权。 (三)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竞得人应在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一个月内,持采矿权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相关材料到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四)采矿权登记。按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采矿权新立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采矿权人须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占用费等有关税费,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生产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或审查)。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办理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实施开采。 (五)竞得人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年内开工建设。 (六)环境保护与治理。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发布的《非金属矿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及已评审公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优化矿山开采布局,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实行封闭加工、矿区绿化、裸露塘口治理、道路硬化等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正常生产经营1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申请验收。 (七)当发生不可抗力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时出让人可终止出让,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



本公告在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