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1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 2018-05-16 14:57:16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5-24 14:55 开标时间 2018-05-24 14:5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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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陕建六建集团2018年西安市西南郊水厂工程一期项目

2、项目地点:西安市户县石井镇和庞光镇以东,107省道原将军山收费站以北区域

3、招标范围:陕建六建集团2018年西安市西南郊水厂工程一期项目混凝土材料

二、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积极与招标单位配合,有能力保证按合同要求进行供应,服务态度良好,能够保证招标人制定的工程进度要求。

4、在平台上传盖有单位公章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5、纳税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且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三、招标日程安排:

1、2018年5月16日早至2018年5月21日17:00在陕建电子商务平台http://sjtb.gldcg.com上接收招标公告、并报名,进行资格预审。联系人:李联明,联系电话:13891051967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格预审通过后,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在2018年5月21日17:00时前向招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

3、投标保证金的确认方式: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向招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2018年5月21日10:30前将银行转账凭证原件电子版发送到招标人指定的联系邮箱,由招标人确认保证金缴纳金额金额与缴纳时间。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招标人指定联系邮箱:543748561@qq.com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接收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有串标、或者围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无故不和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期效为期一年,合同期满后30日内无息返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7日内无息返还。

5、2018年5月16日发布招标文件,联系人:李联明,联系电话13891051967

6、投标人质疑和招标人答疑:招标文件发布后1日内投标人通过陕建电子商务平台向招标人递交质疑,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发布后1日内,按通知时间地点接收答疑书,超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权拒绝答复,凡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质询、澄清,均在陕建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联系人:李联明,联系电话:13891051967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3日17:00时前递交。

逾期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8年5月24日10:00时,开标地址陕建集中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sjzb.gldc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