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石埠水厂一期工程混凝土采购计划任务

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2-09-30
投标截止:
2022-10-01
开标时间:
2022-10-01
正文内容

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南宁市石埠水厂一期工程项目拟对以下商品混凝土物资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兴玖贸易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高新区石洲路西侧、托洲路东侧、石湾路南侧围合地块

工程造价:91620.26万元

建筑规模:建设规模70万m3/d,远期总规模 140万m3/d。本工程含常规处理、深度处理与污泥处理的组合工艺生产线 70 万 m3/d,厂区配套管理楼与附属设施考虑满足远期 140 万m3/d 规模运行管理功能。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2年10月1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名称

规格

品牌(厂家)

单位

数量

商品混凝土

C20

/

7000

商品混凝土

C30

/

16000

商品混凝土

C35

/

21000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供方所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要求,对所供物资质量负责。供方所供物资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供方提供相应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厂家型式检验报告、生产厂家资质证书等质量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签名)质量检验以通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为准。

2、供方确保对所供应产品享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因供方产品权利瑕疵 ,导致需方因此遭到第三方主张索赔的,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已售货物需方无需承担货款支付义务。

3、若因供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导致需方发生损失的,供方应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需方的实际损失以及需方因追索供方违约责任而支付的律师费、咨询费、鉴定费、诉讼费、保险费等。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供应商对采购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采购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 付款时间: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账目完善确认手续后10天内需方支付结算确认款总额的 90 %,余款 10 %在下批次货款结算确认后一并付清;以此类推,最后一批货物结算余款从供完合同约定材料之日且所供产品确认检测合格后10 天内付清。

3、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供应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兴玖贸易有限公司

人:肖荣基

电话:18934712488

邮箱:551909042@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兴玖贸易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5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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