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四公司两江项目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招标
重庆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2-07-07
投标截止:
2022-07-07
开标时间:
2022-07-27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两江协同创新区六横线等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经理部三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物资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两江协同创新区六横线等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经理部三分部。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我公司中标项目为两江协同创新区六横线等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经理部三分部(以下简称为重庆两江项目。项目分为人高路二期和三期工程,南北向贯穿整个龙兴御临河东岸所在片区,路线全长约5.45公里,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建设工期:人高路二期18个月,人高路三期24个月。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分2个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27710时至202271416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RMB 300/包件(大写:叁佰元整),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271416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两江项目商品混凝土标书费 包件号”。(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两江协同创新区六横线等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经理部三分部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两江协同创新区六横线等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经理部三分部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号:8111 2010 1140 0448 941

4.4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72716。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无。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两江协同创新区六横线等市政道路工程EPC总承包经理部三分部

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

项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御临大道,御临停车楼对面,中国交建

公司联系人:李文字 联系电话:17608008732

项目联系人:党 联系电话:15982235112

电子邮箱:461773566@qq.com(李文字,标书费凭证发送邮箱)

8.付款方式:

物资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60%37%完工后支付,剩余3%为质保金。甲方可以以网银转账支付、E信通、云信等方式支付材料款,票价期限12个月,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修(质)金为6个月。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序号 附件名称 附件说明 操作
未上传附件信息!
包件1
包件说明: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单位
1
混凝土 C25
混凝土 C25透水
5500 立方米
2
混凝土 C50钢纤维
混凝土 C50钢纤维
360 立方米
包件2
包件说明:
物资信息: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单位
1
混凝土 C20
混凝土 C20
1000 立方米
2
混凝土 C25
混凝土 C25
4000 立方米
3
混凝土 C30
混凝土 C30
3500 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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