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云梯关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响水县云梯关一期新型农村示范社区

发布时间: 2020-05-2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江苏省盐城市
发布时间 2020-05-29 10:31:23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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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响水县云梯关一期新型农村示范社区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09211911070101

项目标段编号:3209211911070101-BD-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县云梯关新型农村示范社区项目已由响发改审〔2019〕1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响水县华辰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县云梯关一期新型农村示范社区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黄圩镇龙马村。

2.1.2建设规模:新建云梯关一期新型农村示范社区项目,其中A户型四拼19栋、三拼5栋;B户型四拼2栋、三拼3栋、两拼3栋;C户型2+1型4栋;D户型四拼1栋、两拼4栋;总计53栋,162户,总建筑面积约2293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4790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625日,竣工日期:2021225日。

2.2招标范围:包含云梯关一期新型农村示范社区项目施工,详见图纸和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业绩要求:无。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7其他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7.1.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7.1.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1.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应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人员信息是否处于锁定状态进行判断,处于锁定状态时,以有在建工程认定(含因变更原因锁定的)。

3.7.1.4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2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7.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19年8月-2020年1月或2019年9月-2020年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 条、第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529日至20206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2f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1115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ABCD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8.2工程付款:(1)前25栋基础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5%;(2)全部基础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10%;(3)前25栋主体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25%;(4)全部主体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40%;(5)全部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70%;(6)出具审计报告一年后付至审计价97%;(7)至项目验收合格两年后按审计价结清余款。

8.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以银行汇款方式补足,也可以用银行保函形式,保函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基本开户行出具。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8.4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缺陷责任期为贰年。

8.5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本项目开评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8.5.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仅委派1名投标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国家明确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严禁参加招投标交易活动。

8.5.2 因疫情防控需要,现进入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须在门卫处登记备案并测量体温,我中心目前开辟专用投标通道(院内南门楼梯处上楼),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登记、测量体温时间。

8.5.3 进场交易人员要服从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进入现场后,不得随意走动。

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参与招投标活动

8.5.4 凡参加投标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有序排队,并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得扎堆、拥挤。投标人员首先到中心财务室领取本单位投标保证金收据,出示手机“苏康码”,且“苏康码”必须显示为绿色,方可参与投标。然后到公证人员处递交标书。全部登记结束后,及时有序离开开标场所,不得逗留。

8.6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须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响水县政府投资的各类工程招投标活动,两次不参加的列入黑名单,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上发布。

10.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响水县华辰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标代理机构: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响水县经济开发区珠江路33号           地址:响水县灌河路与北海路交叉口

 编:224600                                邮 编:224600

 系 人:王桂洲                              系 人:王宇

 话:13851194658                           电 话:0515-86881229

 真:                                      传 真:0515-86881229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13001532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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