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沿运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
江苏省 | 江苏省
勘察设计
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
500万元
发布时间:
2020-04-26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扬州市江都区沿运灌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经扬水农【201951号文批复,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沿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现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改善扬州市江都区沿运灌区的水利条件,保证灌区灌溉工程安全正常运行,提升灌区信息化管理水平,江都沿运灌区拟实施本次量水设施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内容如下:1对灌区监控室和多功能会议室进行改造。将灌区多功能会议室打造成一个集会议、视频会商、灌区信息化监控和控制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中心。在多功能会议室新建LED大屏,将原有监控室设备和网络迁移至多功能会议室机房,并对会议室原有破旧的设施(桌椅和音响设备)等进行升级改造。

2、购置一批水量、水质监测仪器。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对以上内容进行采购、制造、系统设计、运输、安装现场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后期维护等所有相关内容。

2.3投资规模:本项目概算为97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

2.5计划工期:在签定合同后4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近5年(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额40万元或以上类似工程的信息化或水量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证明,工程内容和合同价款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2 项目经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下载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并按《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办理电子CA证书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CA证书签章。

4.3 本工程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4.4各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25日8:30至2020年4月30日17:30,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业务登录,网址http://221.181.158.13:183/OP/login.aspx)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5招标文件:500/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自行踏勘现场可以与招标人联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51810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051810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沿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

 址: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江都区水务局

联系人:王

  话:0514865521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233

联系人:陈竞春、刘香

电话:1338270527715952722500

传真:051487591145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具体流程为:

①投标人首先在《系统》中注册帐号(注册后需电话核实方可获得通过,联系电话025-66007915025-66007916);

②帐号获批后进入《系统》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核查无误后网上送审;

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④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系统》并按用户手册在报名截至时间前填写好投标报表,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9. 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A%+(a1+a2+…+an)/n×(1- 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400.500.60

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和n的取值。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2.2.41

 

一、设备采保及安装、售后方案(27分)

1.1信息化系统设备采保、安装方案12分)

1各类设备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符合招标要求,得3分。

2、设备供货周期计划合理、运输保管方案全面合理、质量检验程序规范完整,得2分。

3、安装施工方案全面合理、质量检验措施详尽,得3分。

4、运行调试方法完善合理、检测检验程序规范、完整,得2分。

5、具有完善的维保及技术培训方案,得2分。

1.2机房搬迁及线路改造方案(2分)

1、机房设备搬迁时间安排科学、搬迁前及搬迁后的现场处置合理,得1分。

2、线路改造布线科学、合理,改造时间安排合理,得1分。

1.3水质水量监测仪器设备制造、采保、集成、安装方案和质量保证(10分)

1各类设备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符合招标要求,得3分。

2、设备供货周期计划合理、运输保管方案全面合理、质量检验程序规范完整,得2分。

3、安装施工方案全面合理、质量检验措施详尽,得3分。

4、运行调试方法完善合理、检测检验程序规范、完整,得1分。

5具有完善的维保及技术培训方案,得1分。

1.4售后与响应(3分)

1、后期保障方案全面合理、措施详细,得1分;提供原厂质保2年不得分,多1年加1分。此项最多得2分。

2、承诺2小时响应,48小时解决问题得0.5分;承诺1小时响应,24小时解决问题得0.5分。此项最多得1分。

 

 

 

 

2.2.4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7分)

 

 

 

 

 

投标报价(67分)

 

 

 

1报价得分67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67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3、上述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3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3)。其中: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

项目部其余人员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0.5分,最多得1分。

须上传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2.2.44

四、其他评分因素(3分)

投标人业绩(3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

2015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40万元或以上类似工程的信息化或水量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业绩,有一项不得分,每多一项得1.5分,最高得3分。

须上传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证明,工程内容和合同价款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否则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