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龙兴寺大型露天观音造像安奉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2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9-27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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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龙兴寺大型露天观音造像安奉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TJDQJ04-LXS-2021-002
发布时间:2021-09-27 11:03:30

第一卷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龙兴寺大型露天观音造像安奉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TJDQJ04-LXS-2021-002

1. 招标条件: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龙兴寺大型露天观音造像安奉项目经理部名称已由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审批、核准并备案,机关以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佛教协会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龙兴寺大型露天观音造像安奉项目经理部。已具备本次招标条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规定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主体工程:装饰室内地面完成至结构面,墙面完成至抹灰:电气施工至预埋施工:给排水施工为室外给排水、室内管线、室外装饰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自来水接入工程:其中佛像、壁画、石材等拆除运输及新建恢复施工另确立合同。

2.2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

详见附件一:招标物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申请人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合,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招标人所提出的资格要求的生产商,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供货业绩要求:供货单位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见“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3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单位投标产品在近三年内应有良好的履约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二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2份销售合同复印件)。

3.4 其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二: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0927 2021 09 29,每日上午 8 00分至 11 00 分,下午 13.30时至 1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天恒山龙兴寺报名(电话:15201522510)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4.2

4.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21 101 1500 分,,地址:龙兴寺项目会议室

5.2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 10115 00 分。开标地点龙兴寺项目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

中国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c)

7. 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名称: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龙兴寺大型露天观音造像安奉项目经理部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天恒山龙兴寺

人:赵亮

联系电话:15201522510

电子邮箱:290108106@qq.com

附件:

附件一、包件:见下表


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包件号

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 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SPHNT-01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龙兴寺大型露天观音造像安奉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

C15

M³

53

哈尔滨市道外区项目工地

赵亮

按通知使用时间龙兴寺项目现场合格品交货

2021年8月至工期结束,按现场通知使用时间交货

商品混凝土

C25

M³

7.5

商品混凝土

C30

M³

391

商品混凝土

C30泵送

M³

1704

合计

2155.5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序号

招标物资名称

资格要求

营业范围

生产能力

财务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

供货业绩

履约信用

其他

1

商品混凝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

生产商具有足够的生产与运输能力。

具有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资金保障能力。

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质量认证、安全认证证书,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相关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近三年在重点工程中有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供应商应在投标中向招标人提出质量保证承诺,在产品使用期限内不能出现缺陷,应明确承诺产品售后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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