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重庆市 | 市辖区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7-13
投标截止:
2021-07-20
开标时间:
2021-08-11
正文内容

(招标编号:ZTWMKM-2021-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铁物贸集团昆明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项目公司筹集,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全长约38.73公里,起于九曲河东站,经重光站、龙安路站、金童路站、果塘路站、西南政法大学站、宝圣湖站、绣湖路站、T3航站楼站、龙骏大道站、两江大道站、复盛站、现代大道站、终点为两江影视城站。其中地下线(含明挖段)约35.463公里,高架线约3.267公里。全线共设站14座,均为地下站,其中设:换乘站7座,九曲河停车场、铜锣山停车场2座;其中设:九曲河停车场、T3航站楼站主变电所2座;其中T3航站楼站主变电所与规划轨道交通26号线共享。全线含长度120m的连续刚构桥梁和单洞连续长度约4km的隧道。由中国中铁各参建施工单位承建的重庆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施工线路全长19.190km(含九曲河东站~T3航站楼站及车站至桥隧相接分界区间),里程桩号为K53 633.739~K72 824,线路为双线,采用设计右侧行车制,采用设计最高运行速度140公里/小时、25kv交流制式的城轨快线车辆。

2.2招标范围: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3.3本次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3.1资质要求:

3.3.1.1营业范围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提供三证(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3.3.1.2生产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两条生产线,商品混凝土每小时生产能力360m3及以上(理论产量),提供生产设备图片或设备购买依据证明理论产量;2)水泥、外加剂、矿物掺合料按规格名称、强度等级、质量等级和生产厂分别标识和贮存,骨料按不同品种规格单独料仓存放并标识(生产本招标混凝土的骨料单独存放并标识“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专用料”),料仓为能排水硬质地面(料仓内不能有积水),并有防尘、遮雨蓬盖,禁止露天堆放,招标人将现场考察此项要求。

3.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投标人提供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必须提供3份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包件中招标物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每年各一份(检测报告有CMA标识,年限为2018年7月至开标之日);3)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年检或抽检中有过不合格者,应明确说明有关情况并附整改后有关部门组织复检合格证明材料;4)混凝土生产企业实验室管理规范,实验检测设备连续两年计量合格,有检验记录。

3.3.2 财务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意见);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3.3.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7月至开标之日)签订的重庆市高速公路、电站、铁路、机场、港口、地铁、房建及城市管廊工程项目三个及以上完整供货合同,且每份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完整原件扫描件),供货业绩需按包件内所招标同类物资提供。

3.3.4信誉要求:1)近3年(2018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2)近3年(2018年7月至开标之日)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3)近3年(2018年7月至开标之日)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4)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5)提供近三年内信用评级证明(信用等级达A级及以上,须为近三年内)或近半年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记录良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不拖欠贷款)证明,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6)提供至少3份(2018年7月至开标之日)已供买方出具的履约信用证明;7)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招标人有纠纷待解决单位投标;8)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9)投标人应提供企查查(https://www.qichacha.com/)或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公布的资质、资格、资信证明材料。

3.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各类包件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3日11时至2021年7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按照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允许多包件合并汇款)足额汇入本次招标的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账     号:11050165510000000343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行     号:105100009047

潜在投标人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例:ZTWMKM-2021-30 HNT-01包件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本次招标为投标人开具的标书费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creczbzx@163.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名称”。

4.4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只有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手动勾选标书费缴纳状态且投标人确认开票信息(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后,才可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5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且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与线下同时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 2021年8月11日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服装城大道48号君顿秀邸酒店二楼君礼厅 。

5.3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三,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5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相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6.3招标人将在开标会现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开标、唱标。线上开标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6.4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采用线下开标的方式开标、唱标。

6.5如招标人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将会在开标前7天以补遗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如未发布补遗通知,则依旧采用现场开标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8.商品混凝土付款方式

买方代表收到合同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每月结算收到发票扣除该批货物价值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后, 30天内向卖方支付货款的80%;剩余货款的15%,在支付80%货款的三个月后,买方代表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期满返还剩余5%,现金银行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如使用3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纸质承兑及电子承兑)支付,买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如使用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包括纸质承兑及电子承兑)支付,按汇票交付日至汇票到期日减90天计息,计息利率按交付银行承兑汇票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贴现利率计算。买方代表按《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实施方案》约定向各施工单位收取商混货款及商混采购供应管理服务费用。

9.中标能力

原则上HNT-01、HNT-02、HNT-03、HNT-04包件每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包件: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每个投标人只能推荐为其中1个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但前提是其他候选人需接受本包件经评审报价排名第一的投标价格为中标价,如果其他候选人不接受,则报价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最多可以中2个包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物贸集团昆明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4栋21层

联 系 人:李开智(赖涌槟)

电     话:18669049904(18580085134)

邮     箱:ZTWMJYGL@163.com

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联 系 人:郭文雄

电     话:13810763445

邮     箱:creczbzx@163.com

监督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三组

监督电话:029-87866005,029-87866020

邮    箱:ztwmjjsz2017@163.com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