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项目水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0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5-07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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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市东河镇苗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东方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市东河镇苗村搬迁安置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水泥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2764.24㎡,安置人口589人。主要建设内容:安置住宅、商业铺面、小区道路、给排水工程、太阳能热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等,项目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和施工。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4 8日至 2021 4  14  日,每日 9:0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市东河镇苗村搬迁安置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 2021  4  30  09  00  09  30 分。

7.2 递交地点: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市东河镇苗村搬迁安置工程项目部会议室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4 30  09  3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铁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东方市东河镇苗村搬迁安置工程项目经理部

 址: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广坝农场中铁城建集团苗村安置房项目部

联系人:陈彪

 话:18716923208                                

监督电话:020-61335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