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区城中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城西街道(西门新村、西门北村、小河坝村、张家泾北村及朝阳新村)

招标
江苏省 | 苏州市
建筑施工
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
1081万元
发布时间:
2020-05-26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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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区城中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一、招标条件

    2020年城区城中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现对该项目的2020年城区城中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城西街道(西门新村、西门北村、小河坝村、张家泾北村及朝阳新村)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

    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道29公里,新建雨水管道18公里。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E3205820330000894002003
2020年城区城中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城西街道(西门新村、西门北村、小河坝村、张家泾北村及朝阳新村)
公开招标
1081.00
2020/05/25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2020年07月01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0年12月27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05月26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01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 2020 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 三 级及以上或 2020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Ⅲ 组及以上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详见公告内容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详见公告内容

五、公告其他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城区城中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张行审投(2020)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0年城区城中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城西街道(西门新村、西门北村、小河坝村、张家泾北村及朝阳新村)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杨舍镇城西街道

 

2.1.2建设规模:2020年城区城中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城西街道(西门新村、西门北村、小河坝村、张家泾北村及朝阳新村),包括道路恢复工程、管网工程,最大管径DN600。

 

2.1.3合同估算价: 1081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年 7  月 1  日,竣工日期: 2020 年 12 月27 日

 

2.1.5 其他: 本次同时公告E3205820330000894002001、E3205820330000894002002、E3205820330000894002003三个标段,符合要求的同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参加上述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2020年城区城中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城西街道(西门新村、西门北村、小河坝村、张家泾北村及朝阳新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0 年 1 月—3 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2020 年 1 月—3 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2017年5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业绩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投标人必须提前入库,入库时须上传经过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到数据库,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自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必须是已加入  2020  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  三 级及以上或  2020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公用工程组及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5    26    8  30 分至 2020  10    10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zjg.gov.cn/zjghy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支付平台:“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市招标办《关于启用“中金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的通知》。

 

5. 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6    10  10 00  分。

 

5.2在张家港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zjg.gov.cn/zjghy 上,在截标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企业信用评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2.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张家港市国泰南路9号
地 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朱彦
联 系 人:
顾林英
电 话:
58111365
电 话:
0512-58222172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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