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三分局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Q1标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
发布时间 2021-03-2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3-29 开标时间 2021-03-31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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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003-21024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Q1标采购一批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新疆哈密市东北的天山乡境内,距哈密市约66km,距乌鲁木齐市约680km。省道303线从下水库以西约15km通过,有村村通柏油路及简易路与工程区相通。国道312线从上水库以南约50km通过,有村村通油路及简易路与工程区相通。上水库至下水库直线距离约3.1km,上下库有乡级简易碎石土路相通。下水库对外交通相对较便利。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Q1标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

2.3采购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水泥砂浆

M30

100


2

2100 常规混凝土喷锚料

C25(粒径5-10mm)

1320


3

普通商品混凝土

C25

500


4

普通商品混凝土

C30

350


5

普通商品混凝土

C35

500


合计



2770


说明:本次询价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供货周期预计2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3小时内交货。

2.5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天山乡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经理部工地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商品混凝土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要求。其中水泥的技术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并应有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的规定;骨料的颗粒级配范围、各项技术指标以及碱活性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的有关规定。

2.6.2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2.6.3卖方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2.6.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拌制混凝土相应的有效期内的资质文件。

2.7计量方式:

按过磅重量比较现场已实际成型的方量进行验收确认,按照《预拌混凝土国家标准》GB/T14902-2012的规范要求,两者的误差应保持在±2%以内。   

2.8卸车方式:供方负责。供方需根据需方交货地的实际路况自行选择运输车辆,并负责卸货。

2.9结算及付款方式:

2.9.1结算:本合同采取先货后款结算方式,结算以月为单位,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并经抽检取样合格的产品数量为结算数量;经需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在每月21日由需方物资管理部门汇总结算数量。

2.9.2付款: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7%,每月应付货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将按每月挂账日期计算,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材料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滚动无息退还以此类推。

2.10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保保证金10000元,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3、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搅拌站距本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天山乡哈密抽水蓄能电站)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60公里。

3.报价人应具有桥梁、水利、公路、房建等类似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在近2018年至今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03月29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1年03月31日12: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注明: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注册、申请成为水电五局或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客服)。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联 系 人:王娜娜     洪艳华(哈密项目)

电话:028-69913305   15871511929

9、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69913304

10、声明

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