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镜水路-越东路)智慧快速路与萧甬铁路并行段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3-0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发布时间 2021-03-0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3-05 开标时间 2021-03-2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相关产品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镜水路-越东路)智慧快速路与萧甬铁路并行段工程项目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通知书编号为No:I3300000047004213001。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绍兴市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镜水路-越东路)智慧快速路与萧甬铁路并行段工程中的 商品混凝土 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境内,工程包括四条匝道(1#、2#、3#、4#)范围内的桥梁桩基、下部结构、上部结构、桥面铺装和附属结构等内容,遵义桥南侧辅道桥梁桥面系、上部结构板梁、盖梁、立柱和桩基的拆除,项目总投资暂定5000万元。具体详见提供的图纸。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2.3.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铁建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关于各项目部物资招投标的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 月 1日至2021 年 3月 5日每日8: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二)、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时,汇款账户详见招标公告4.5项,不接受个人汇款)及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563104999@qq.com。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

4.5单位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铁建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号:3100 1519 3000 5533 0334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 3 月23日 9 时至 10 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3 月23 日  10 时;递交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开标时间即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处。

5.3 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铁建商城(www.crccmal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镜水路-越东路)智慧快速路与萧甬铁路并行段工程项目部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鲁西村

联系人: 熊钖  

电话: 18390656097

邮箱:563104999@qq.com

 二〇二一年  三 月  一 日                                                        

附表一

招标物资一览表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商品混凝土

SPHNT-01

m3

15500.00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以上,具备混凝土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浙江省绍兴市内拥有拌和站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需具备满足投标物资需求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需提供201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预拌混凝土资质证书;投标人需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由市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至少一份同类物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人需证明其剩余供应能力能满足本项目供应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同一投标人至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及其上级单位列入《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1000


说明: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二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

招标编号:CR24(2021)-EHBL-WZCG-001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附表三

开票资料

招标编号: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公司注册地址


电话


发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

投标人(公章):                     

备注:本表的填写内容必须打印;此表作为竞标人标书费发票开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