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局李家岩水库输水管道Ⅳ标段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 2021-02-2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3-05 开标时间 2021-03-1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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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004/007-21048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安装分局李家岩水库输水管道工程项目Ⅳ标段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一批,本次采购计划使用施工合同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李家岩水库输水管道工程项目Ⅳ标段工程位于郫都区唐昌镇和安德镇境内,穿越9个行政村。本工程由分水站、输水管道B段、输水管道C段组成。分水站设计规模为6137㎡,有分水池1座、流量计井3座、综合楼1幢和机修仓库1间。输水管道全长14.1km,其中:分水站至水七厂B段管道管径DN2800,单线长度1.4km;分水站至水六厂C段管道管径DN2000,单线长度12.7km。本次招标材料为李家岩水库输水管道工程项目Ⅳ标段工程所需材料。

2.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C15-C40。

3.采购数量:合计约68780方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普通商品混凝土

C15

M3

1117

技术规格参数及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

2

普通商品混凝土

C20

M3

46367

3

普通商品混凝土

C25

M3

105

4

普通商品混凝土

C30

M3

8667

5

特殊商品混凝土

C30P6抗渗

M3

6962

6

普通商品混凝土

C40

M3

172

7

特殊商品混凝土

C40S8抗渗

M3

5390

合计


M3

M3

4.交货时间:分批不均匀供货。2021年3月-本工程完工。卖方收到买方供货计划单后按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5.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唐昌镇和安德镇等境内李家岩水库输水管道工程项目Ⅳ标段工程各施工段现场。

6.质量要求:满足国标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7. 每月20日左右办理结算,结算表由买方、卖方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办理结算后卖方为买方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金额累计的85%货款,3个月内付剩余的10%货款,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半年(质保期为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6个月),质保期满后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质量保证金的返还不免除卖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质量责任)。

8.约定:合同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合同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

2.提供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等)。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18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5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3.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可选择汇款后上传缴费凭证或者在线支付,上传缴费凭证或者在线支付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捌佰元整(¥8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可采用集采平台在线支付或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此账号仅用来收取投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不要汇入此账号,以便后续返还)。

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江堰支行

账       号:123904085978

注:汇款备注中须注明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李家岩水库输水管道工程项目Ⅳ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工本费”,如备注时因文字太长可以简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水电十局安装分局会议室。定于 2021 年3月16 日 10:00时(北京时间)在 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水电十局安装分局会议室不公开开标。(因受疫情影响,本次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参加开标,直接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收件人:刘冬梅;联系电话:13558845080)。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集采平台上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网站初审。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通过招标人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参与投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标书和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注册、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事宜可联系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客服联系人:张娟QQ:1954478415,电话13571997594)。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3.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蒲阳路164号

邮编:61183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13558845080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7778957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