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投峰悦投资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鹤大水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2-0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发布时间 2021-02-0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2-06 开标时间 2021-02-07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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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交投峰悦投资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鹤大水泥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10205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峰悦投资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鹤大水泥采购项目。

1.3项目内容:袋装水泥

1.3.1采购数量及规格:

1700T(其中P.O52.5水泥200T;P.O42.5水泥1500T)

产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5-2007)》

P.O52.5:初凝≥90min,终凝≤600min,抗压强度3D≥23MPa,28D≥52.5MPa,抗折强度3D≥4MPa,28D≥7.5MPa;

P.O42.5:初凝≥45min,终凝≤600min,抗压强度3D≥17MPa,28D≥42.5MPa,抗折强度3D≥3.5MPa,28D≥6.5MPa

1.3.2本次采购要求:

项目所在地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宁安镇,所有水泥包装方式为袋装,要求水泥生产厂家为北方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水泥有限公司、内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一或其子公司。

1.3.3交货方式:供方送货(采取一票制,意向供应商报价为含税费、运费的综合价格,供应商需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4交货期:具体时间、数量采购人通知为准。

1.4交货地点:宁安市宁安镇红城村砖厂(鹤大大修项目二工区拌合站)

1.5验收

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达到采购人相关要求。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98万元(含税)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代理商。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2月3日8:00至2021年2月6日16:00(北京时间)。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2月6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竞价结束次日。

7.2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3项要求材料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价表交由采购人审核。

7.3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选择依次对报价次低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资格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51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2月7日9:30至2021年2月7日10:3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资格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交投峰悦投资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36楼

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13633647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