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公司延安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轩辕大道延伸线、东方红大道延伸线道路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采购任务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1-2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陕西省延安市
中标单位 项目编号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1-01-27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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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RW-WZ-202012-002350          招标人:崔凯          项目名称: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公司延安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轩辕大道延伸线、东方红大道延伸线道路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采购任务          
公示期:2021-01-27  ~  2021-01-30          联系人:崔凯          公司: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公司          
电子邮箱:         电话:17739452555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内容:延安城投东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为13886483.69元,不含税总价为13482023.00元。 1.结算标准:以实际发生供应量为最终结算依据。 2.单价为含税到场落地单价,税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为3%) 3.调价约定:商品混凝土调价随行就市,调价因素包括:水泥、河砂等地材价格变动导致当地商品混凝土价格调整做相应调整,价格调整前,供方需提前7-10天向甲方提供调价函,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按照调整后单价进行结算; 4.工程款支付比例:乙方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标准施工完毕,经监理或业主单位验收合格,业主支付进度款 30 天后付至 35 %,全部施工完成后 1 个月内付至 75 %,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后 1 个月内付至 95 %,剩余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或缺陷责任期结束后,如乙方负责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金予以退清,质保金不计息。;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GB50300-2001各项《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6.环保要求: 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标准,绿色施工、防污治霾环保 。 7.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做到工完场清。          

中标候选单位:

标包1:陕西华山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公司延安新区大健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轩辕大道延伸线、东方红大道延伸线道路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采购任务

序号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中标候选单位名次

1

延安城投东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