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水泥采购公告(公开竞价)

招标
吉林省 | 吉林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1-19
投标截止:
2021-01-27
开标时间:
2021-01-27
正文内容

吉林石化公司水泥采购公告(公开竞价) (编号:JLSH-2021-JJ-0040)

一、采购物资名称及相关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
           单限价(元)
           
最高
           总限价(元)
           
1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PF 32.5R 袋装
           
PF 32.5R
           

           
1800
           
475.00
           
855000
           
2
           
普通硅酸盐水泥PO 42.5袋装
           
PO 42.5
           

           
50
           
510.00
           
25500
           

           
合计
           

           

           

           

           
880500
           

           
备注:最高限定单价为吉林省水泥行业协会制定的当期价格,水泥价格受季节影响易波动,参照吉林省水泥行业协会统一调整省内水泥价格双方协商进行调整
           

二、参与竞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水泥生产经营资质的制造商,并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内供应商。系统内显示正常状态(非冻结或终止)。
(2)需提供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要求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3)提供水泥2019年至2020年度经营业绩每年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业绩。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为有效销售合同,内容中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等。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法律纠纷。
(5)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6)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无不良记录。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a)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出现过不合格情况。
b) 投标人在吉林石化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公开竞价)活动中,出现一次无效异议,从确定无效异议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或两年内(从第一次提出异议之日起至第二次确定无效异议之日止)出现两次无效异议的,从确定第二次无效异议之日起,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公司所有招标投标(含公开竞价)项目。针对同一项目反复提出的异议最终被确定为无效异议的,按提出次数计算。
c) 在中油集团公司、吉林石化公司最近一个年度考核过程中出现过不良记录,被暂停或中止交易的。
d) 近三年内,出现过在国家或政府网站公开曝光的不诚信行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7)中标候选人须具有每天多次送货能力,送货至买方指定位置卸货。
(8)本项目设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和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80500元,单价限价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任何高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2、时间:合同签订后按买方订单要求。
3、地点:吉林石化公司各生产厂区。
四、检验、验收标准
1、卖方提交单证和资料(与货物同时交付):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
2、货物交付前毁损、灭失风险由卖方承担。
3、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 个月。在质保期内或买方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按买方要求采取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水泥达到施工质量要求,共包含2个品种,预计采购额约88.05万元,实际采购量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计划数量为准,按季签订买卖合同。
5、验收标准按照GB 175-2007及相应国家标准执行。
五、包装运输要求
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不损坏物资为原则;应注明名称、规格型号、到货具体地址,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由卖方承担运费。包装物不回收。
六、付款条件
价款支付时间及方式:参见合同样本。
七、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质量标准及技术规格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统一标准GB 175-2007及相应国家标准执行。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要求。
投标方中标后,如发现其提供的业绩及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技术指标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不满足公告的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九、公告的澄清
公告发布后,供应商可以在公告截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澄清要求,将澄清文件递交吉林石化招标中心。采购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须随时关注暂停或变更公告。
十、确定成交人办法
1.竞价公告只发布一次。评审小组首先对参与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定,有效资质3家或以上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由评审小组直接推荐成交供应商。有效资质只有1家或2家满足的,招标中心公布报价后,直接转为谈判或协商,按谈判结果推荐成交供应商。
2.公告发布后,无供应商参与的,或有供应商参与,但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无有效供应商的,由采购单位负责寻找满足供货条件的供应商,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3.对所有参与的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选成交供应商。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序:
a、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b、报价相同的,应事先确定无倾向性成交原则,可以采取第二轮报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4. 原则上竞价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可以顺延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参照第一名的报价定价,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
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
a、供应商不符合公开竞价规定的资格条件;
b、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c、未对公开竞价实质性要求做出有效响应的;
d、提供资质等相关资料无效或造假的。
6.采购人保留对拟成交供应商现场考察确认其资质和供货能力的权利,如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十一、公示结果异议
   供应商可以在竞价结果公示2个工作日内向吉林石化招标中心提出异议。
十二、报价范围和有效期
报价为含13%增值税、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到厂价。
报价有效期至少60天。
十三、公开竞价无效情形
1、没有供应商递交有效公开竞价文件或对公开竞价没有供应商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参与公开竞价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规行为;
3、因重大变故,采购单位取消采购项目的。
十四、 供应商违约处理
1.一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暂停交易半年,两次放弃公开竞价成交资格的直接停止该供应商交易资格。
2.参与竞价供应商应认真核对公开竞价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内容,严格按照公开竞价采购时间及内容进行报价,截止时间后,竞价供应商不得对所提报内容进行修改。
3.公开竞价确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要求及采购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供货服务,违约一次,对其进行警告,违约两次,直接中止交易。
十五、 报价递交
符合条件供应商按照竞价公告所提出的物资明细及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做出报价及相关承诺。所有竞价文件要密封装订成一册,份数至少两份(由于竞价供应商递交的竞价文件不装订造成的竞价文件丢失,责任由竞价供应商承担)。因特殊情况,供应商投标必须邮寄,但是需要对竞价文件单独密封,可以使用快递外包装作为密封包装,由于竞价供应商未单独密封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竞价供应商承担。(收件人:刘朝霞;地址:中国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招标中心)。邮寄报价的,须保证工作人员在开标前12小时收到竞价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疫情期间建议邮寄报价
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业绩证明文件
2.公开竞价报价响应单(见附件2)
3.法人授权书(详见附件1)
开标时间 2021 年 1 月 27 日 9:00  ,开标地点:吉林石化招标中心(中国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 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十六、合同文本格式详见附件4,不可更改。
十七、吉林石化招标中心联系人
刘朝霞  0432-6398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