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交通投资集团山西黎霍高速项目四分部钢波纹管、水泥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1-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山西省临汾市
发布时间 2021-01-1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1-18 开标时间 2021-02-02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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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HGS-2021-01

1.招标条件

山西黎霍高速项目是青兰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延安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霍州段(K92 500~K153 142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工程水泥、钢波纹管招标。招标人为: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兰高速黎城至霍州段项目四分部。本项目水泥、钢波纹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青兰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延安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霍州段(K92 500~K153 142段)高速公路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本标段为长治至延安联络线(G2211)山西境黎城至霍州段(K139 330~K153 142段),线路总长度13.87km,包含路基6.652km,隧道5.568km/1座,桥梁1.650km/5座。

2.2计划工期:4年。开工日期为:2020年10月。

2.3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水泥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50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年生产力在150万吨以上;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和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的投标(粉磨站需提供唯一来源熟料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且财务报表主营业收入不得少于2亿元人民币;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8年、2019年、2020年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年、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公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2钢波纹管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米;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且2019年、2020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平均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2018年、2019年、2020(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8年、2019年、2020年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年、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公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售,包件售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和缴纳年费),因平台审核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供应商注册: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注册、认证操作手册”下载;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供应商在线投标:可在本网站->“供应商园地”->“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网址:www.crecgec.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5694);按照有关流程操作。

若对平台操作方面存在疑问或需要求助的,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3招标文件的售卖:请于2021年01月14日至2021年01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4.3.1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响应”操作: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找到本次招标项目名称点击进入->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点击“响应”。为保证本次开标过程快速完成,请投标人在平台各包件响应界面设置“开标自动解锁”。

注:此处设置的密码非常重要,请保管好;以备开标后投标人使用该密码进行有关操作。

4.3.2汇入标书款: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购买黎霍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010192300010001;联行号:103100000018)。注:付款时选择延迟到账)

4.3.3报名资料的发送: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明(含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标书款汇款凭证、客商信息(客商信息为‘客商银行账号’及‘客商基本信息’表,于鲁班网招标公告页面中的附件,请及时下载填报)四项内容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290275230@qq.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短信告知联系人。

4.3.4经招标组织单位与招标人对接资料且核实无误后,进行网上确认,潜在投标人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2月2日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日10时00分。

5.2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在距离开标2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账号:2011010192300010001;联行号:103100000018),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递交黎霍项目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编辑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并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于开标后2日内邮寄至山西省霍州市张家楼村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兰高速黎城至霍州段项目四分部。

注:(1)提前上传:为避免开标前上传过于集中,且上传文件和病毒检测需要一段时间,请各投标人提前上传(建议在开标前最少一天完成);

(2)病毒检测:上传投标文件出现“病毒检测中”提示后,再间隔3-5分钟(最多10分钟)刷新上传界面,检验是否上传成功。

(3)核实投标文件情况: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下载”保存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核实投标文件是否可以正常打开和显示是否正常。若出现乱码或无法打开的,请重新上传或联系平台客服人员。

5.4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视其为放弃本次投标。

5.5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5.6线上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

开标主要流程为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开标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唱标;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全天24小时内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或密码对其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的操作时长为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除外(如投标人在包件响应界面已设置“开标自动解锁”,则可忽略此步骤)。

查看其他投标人报价:中铁电子商务平台待各投标人解锁和公布报价后,投标人可在对应包件的投标“报价”栏中查看其他投标人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兰高速黎城至霍州段项目四分部

地  址:山西省霍州市张家楼村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兰高速黎城至霍州段项目四分部

联系人:王刚     电话:15698484563

程利喜   电话:18636887086